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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2021-07-21 09:50:00  来源:检察日报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庭审照片(档案类型:照片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任命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特别检察厅起诉书。11月5日,特别检察厅对江青等10名主犯提起公诉。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黄火青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依法对江青等10名主犯作出判决。公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是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也是全国人民的心声,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神圣与庄严。(吴克芳整理)

作者:吴克芳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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