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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2021-07-23 09:31:00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这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下一步公益诉讼听证工作将如何开展?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公益诉讼各领域普遍开展

  记者:这批公益诉讼听证典型案例,在涉及的领域、适用范围、听证形式方面有哪些主要特点?

  胡卫列:这批案例各有特色,既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工作的特点,也反映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的鲜明特征。

  一是涉及领域全。这批案例涵盖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包括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英烈权益、个人信息、文物保护等诸多方面,表明听证工作可以在公益诉讼各个领域普遍开展。其中多数是生态资源保护案例,如湖南、河南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运用听证方式突破办案难点,促进行政协同和生态修复,保护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资源。

  二是适用范围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流程长、环节多、情形复杂。对为何要听证?何种情形下适用听证?目前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中面临诸多困惑。这批案例反映了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主动且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实践表明,听证工作既适用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适用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的各阶段、各环节,遇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包括对公益损害事实和程度、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整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全面履职、整改效果如何、是否可以结案或者提起诉讼等具体情形,只要确有必要听取听证员意见的,我们认为均可以组织听证。对此,本批案例也起到了具体的指引作用。

  三是听证形式多。听证在公益诉讼办案中主要作为调查的一种方式,因此根据办案需要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适应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的要求,多个案例中采取上下级院、地方院和专门院,以及同一个院的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组织听证的做法,统筹职能、形成合力。听证地点也不局限在检察听证室内,本批案例中有的检察院为了把事实调查清楚,听证前组织听证员实地察看、体验,这样听证员在听证会上发表评议意见就更加客观准确。

  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

  记者:这批案件办案效果如何,有哪些有益之处?

  胡卫列:这批案件办案效果好。首先,这批案例听证准备工作普遍做得比较充分,听证中组织有序,听证评议意见成为检察机关作出正确决定的重要参考。听证会后,一些老大难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听证效果也得到社会人士和旁听群众的好评。特别是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专业问题,如湿地资源、古桥文物、网络爬虫、人脸识别技术等问题,相关检察院善于借助外脑,邀请有专业知识的人担任听证员,发挥了关键作用。其次,一些案件中听证不仅仅解决个案问题,听证员们积极建言献策还促成检察机关深入研究诸如根治停车乱象等相关社会治理问题,听证会后相关检察院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报告,切实发挥法治参谋作用。

  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看,听证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处理决定,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听证工作重点是什么?

  胡卫列:一是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让听证这项创新制度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最高检将要定期通报各地开展公益诉讼听证情况,促进各地交流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实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工作各级各院全覆盖。

  二是要边实践边总结,提高听证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在遵循《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同时,结合公益诉讼特点和个案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细化完善公益诉讼听证各阶段、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最高检将推动尽快出台公益诉讼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听证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软硬件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的公益诉讼听证检察队伍。要立足本地实际,组建公益诉讼听证员专业人才库,有计划地组织专业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观摩、交流轮训等形式,提升公益诉讼听证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流程控制、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能力,为办好每一个听证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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