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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宣传禁毒知识
2021-08-05 09:4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在我国,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油坊镇老郎村为当地村民开展禁毒铲毒普法宣传。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农民因缺乏法律常识,以为牲畜治疗腹泻等疾病为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案件。为了进一步提升老百姓拒毒、防毒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禁毒、铲毒的法治氛围,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该院以“三官一律”进网格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基层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活动中,该院向村民们发放了专门印制的宣传单页100余份,检察干警配合单页图片详细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罂粟和大麻的外观特征和识别方法,引导群众有效辨识毒品原植物。

作者:张莹寅 张晋毓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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