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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检源行”党建联盟在行动
2021-08-27 09:47:00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与检察办案相衔接,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按照《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协议》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推进“检源行”党建联盟各项工作,携手开创自然资源领域公共利益保护新局面。

  强化制度建设。成立“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领导小组,组长由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俊和市自规局姜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宏同志直接担任。明确日常工作联络部门为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市自规局姜堰分局执法监督科,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交流,建立“党建+业务”相融合的共建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为民办实事”落地落实。

  开展挂职交流。经协商,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选派第五检察部4名检察官助理分别担任泰州市自然资源检察大队大队长助理、队员等职;市自规局姜堰分局选派4名同志分别担任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通过互派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实践,不仅有助于检察干警掌握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理标准等实务知识,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能力,也有助于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检察机关总体职能,特别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范围、办案程序、法律依据等加深了解,不断提升双方合作共赢意识和能力。

  开展联合行动。针对自然资源执法司法领域中的重点问题,联合开展走访调查,实施专项行动。加强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在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自然资源执法过程,增进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有针对性地选取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下一步,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将与市自规局姜堰分局充分发挥党建联盟优势,通过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互帮互促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交流,共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协作配合,切实提高共建质量水平,打造“检源行”一线党建品牌。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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