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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志军:知责奋进走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赶考路”
2021-10-22 09:5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为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常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勾画了未来的目标愿景,开启了“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现代化篇章”的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动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人民检察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更加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履职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融合推进,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业务问题,从维护党的领导、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思考、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件检察工作,让业务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保持赶考清醒,坚定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使命所系。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动作为、能动司法,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着力点。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抓手,激发“常州智造”内生动力,加大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对涉及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事关“国际智造名城建设”的侵权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对涉企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维权困难的创新型企业挽回损失;开展“检察蓝走近科技蓝”活动,主动了解创新主体司法需求,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努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厚植为民情怀,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鲜亮底色和优良传统,检察工作必须把人民放在重要位置,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层次更高的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既体现为民初心又具有检察特点的重点工作,听民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法理情融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民之所盼,即法之所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求极致的精神使案结事了人和成为常态,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见。

  勇于自我革命,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突出抓好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经验集成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培育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加强职业良知、职业伦理、职业操守、职业荣誉教育,争当践行“两在两同”的先锋、新时代“检察先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涵养清廉之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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