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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群众身边案 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数据写实折射司法为民路径
2021-11-04 09:5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年已八旬的孔某,今年4月以来因涉嫌多次盗窃被移送起诉。近日,当检察官对他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他激动地对检察官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近年来,高淳区检察院把办好群众身边案作为司法为民主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十项措施”,从强化理念引领、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举措、督查考评等方面多措并举,成效显现。今年至9月,该院无社会危险性不捕58人、相对不起诉49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93%、58%;开展公开听证10次28件、刑事和解成功12件,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5%、300%。

  为做好理念引领,该院扎实开展“新时代检察理念大讨论”,通过与东南大学合作培训、设立全区首家青年理论学习实践中心、举办案件演讲会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摒弃固有的“就案办案”思维,跨越“形式上不违法”底线,将“天理、国法、人情”作为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应有之义。如在办理一对夫妻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该院最终对情节较轻的妻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得家中老人小孩有人照料。

  成立乡村振兴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办法,从深化办案模式、和谐检民关系、加大普法宣传等方面明晰责任链条,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在办理群众身边案件中提升监督水平。通过创新工作模式,该院今年以来监督立案、监督撤案2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1.8%。

  据了解,为有针对性地办好群众身边案,该院梳理近年来高发的六类刑事案件建立“数据池”,对六类特殊群体建立“人员库”,制定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工作指引。出台审查群众身边案件“六查六看”工作法,要求承办人办理案件时针对是否需要司法救助、是否取得谅解等问题,根据事实情节逐条比对,确保处理结果恰当。如在办理一起因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放火案中,案件承办人不靠“坐堂办案”,两次走访案发现场,并将公开听证会直接开至村委,广泛听取村干部、村民意见,最终对年过七旬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与此同时,该院成立刑事和解工作室,制定刑事和解办法,选聘两名退休检察官常态化驻点,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努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今年以来和解成功8件。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切实做好案结事未了的“下半篇文章”,办案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关乎民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检察建议、风险提示等多种手段推动问题解决、促进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增强对群众身边案的办案效果和督查考评,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群体旁听庭审、评议案件,今年以来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答复11次,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同时该院构建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举行案例检视会,对6件“瑕疵”案件进行反思,并将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对矛盾化解情况、社会评价情况、典型案例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作者:张旭 黄凌昊 丁晓头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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