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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少捕慎押慎诉” 南通市检察院严管厚爱助企合规整改
2021-11-25 10:0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不赚快钱,只赚安心钱。”11月17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组织的一起企业合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施某听到自己和公司被作出不起诉处理时,激动得连声道谢。

  这场听证会由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主持,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南通市政府外事办、南通市工商联、如皋市税务局负责人等5名同志担任听证员,第三方组织代表、案件侦查人员参加听证会。

  施某2011年经招商引资来到如皋,创办了一家新材料科技公司。近年来,公司晋级为亿元企业,每年纳税近百万元。公司运营顺畅,但施某却动起了“歪脑筋”,为多抵扣税款,他安排公司出纳刘某某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54张,抵扣税款44万余元。案发后,如皋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单位及施某等4人立案侦查,并因犯罪嫌疑人施某的外籍身份,于2021年3月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南通市检察院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秉持“少捕慎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指导涉案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在3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南通市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保障了合规审查的科学性、公正性,更确保了合规整改的质效。

  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17日下午,副检察长唐旭东在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主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张傲冬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认罪认罚情况,阐述了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本案犯罪数额刚刚达到追诉标准,案发后单位已补缴全部税款,系犯罪情节轻微,涉案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有自首、坦白情节,且均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

  第三方组织代表从排查合规风险点、搭建合规体系、健全合规制度及配套合规有效措施等方面,汇报了该企业合规整改情况。

  5位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案件进行了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会上,听证员、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陈星杰表示,“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企业的严管厚爱。”

作者:陈颖之 夏进勇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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