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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类与过失类犯罪如何区分 盱眙县检察院这场视频研讨会请来四位博士
2022-08-11 09:5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司法实践中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的关键问题中的五大误区是什么?”

  “如何界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

  7月27日,来自南京大学的法学博士马春晓、徐凌波,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杨旭峰、上海政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段蓓齐聚一堂,围绕由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闸口放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类与过失类犯罪如何区分”议题,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研讨。

  研讨会上,四位博士分别通过多人过失竞合的法理与实践、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的关键问题、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运用等议题,分享了在办理该类案件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需注意本罪犯罪主体最核心的要求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即行为人必须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忽视本罪成立所要求的‘在生产、作业中’文义内涵。学理上,对该要求的认定标准,一是必须基于社会生活实际需求的业务,二是必须具有反复性、持续性,三是必须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杨绪峰通过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基层检察人员破除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的关键问题中的误区。

  会上,四位博士从专业的角度对盱眙县检察院干警就研究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问题形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分》《论多人过失竞合》《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生产、作业”的司法认定》三篇论文进行了点评,分析了不足并提出修改方向。

  “摘要是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集中表述,因此在写作的时候,要做到简洁、完整、准确、创新……”马春晓重点从标题、摘要、关键词、引用文献四个方面讲解了干警论文写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改进方向。

  早在今年初,为深入推进全院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盱眙县检察院就出台了《“微光成炬”素能提升实施方案》,该方案致力于通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素能竞赛活动,打造一支信念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同时,为提升队伍理论研究能力,组建了一支由各大高校博士生组成的导师团队,借助“外脑”辅助案例研究,并选出8名优秀青年干警组成智囊团,进行相关论文的写作与发表。

  “此次邀请国内名校在读博士与我院青年干警交流,是我院‘微光成炬’素能提升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借助这个平台,提升检察干警与法律专家密切联系的新高度,更让检察实务和理论研究深度融合,大大提升了青年干警理论调研能力。未来,我院将长期开展此类活动,借助专家学者的力量解决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问题。”研讨会结束后,盱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和说。

作者:毛绪凤 张妍  编辑: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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