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瞳”向发力 守护“睛”彩美丽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劣质美瞳产品
2022-08-19 10:12:00  来源:南京检察

  美瞳作为时尚的前沿,不仅能够解决近视问题还能够放大双眼,让眼睛更加漂亮有精神,受到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追捧。同时,美瞳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类眼部的健康。近年来,因市场需求量比较大,受商业利润的驱使,市场上不仅出现了一些从业资质不明的销售商,也存在着销售商进货渠道不规范的问题,为劣质美瞳产品流入市场打开了通道,对消费者眼部健康造成了威胁。

  针对这一问题,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针对辖区内美瞳产品销售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和协助辖区内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

  今年以来,栖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不少从事网络眼镜销售的从业者,在互联网经营活动主页面上,未将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应予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销售商品不规范,存在劣质美瞳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

  为准确获取数据信息,该院依托自主研发的“慧公益”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智能建模,运用“云搜索+智能研判”检索获取了辖区内大量与美瞳产品销售相关联的信息数据,通过信息数据具像,发现辖区内部分销售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眼镜店也存在违法销售情形,遂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

  为进一步堵塞劣质美瞳产品流入市场的漏洞,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部分眼镜销售商未公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未在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页面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未以文本形式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编号等问题,栖霞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美瞳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监管,开展违规销售美瞳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大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行业自律,敦促销售商家及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护“瞳”安全。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对60家线上线下销售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店铺开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3家店铺进行查处。以此为契机,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器械行业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劣质美瞳产品的市场流入。

  近年来,栖霞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通过自主研发的“慧公益”平台,对接互联网,建立全区执法信息、12345市民热线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筛查,发现公益受损问题,主动与辖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积极探索构建全区系统性、整体性公益保护体系,加强源头预防,以“检察+行政—多元融一体”新模式切实推动“以我管促都管”。

作者:  编辑:陈淼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