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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高点定位勇探索 再创高水平履职佳绩
2022-09-16 09:3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日,“喜迎二十大 法治建新功——总编辑对话设区市政法主官”融媒体专题采访环省行采访团队来到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专访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听他畅谈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路与成效。

  记者:听说最近苏州市检察院开发的“破产监督模型”从全国600个监督模型中脱颖而出,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展示,请问苏州检察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中进行了哪些探索?

  李军:数字化发展大潮,是法律监督的新蓝海。苏州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也营造了浓郁的“数据氛围”。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发挥苏州在智慧检务建设时代数据融通的历史优势,构建检察大数据体系架构,挖掘检察大数据资源价值,以高质量检察监督履职助推经济发展更加有力、平安建设更加有为、社会治理更加有方。

  用好大数据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更高水平能动履职、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让“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落到实处。当前虽在数据共享、模型建设、技术支撑、案件办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需进一步完善数据应用相关机制,实现大数据法律监督全面赋能“四大检察”。

  【精彩实践】组织召开全市政法单位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监检协作工作座谈会,近20家市级行政单位“一把手”参会,有效激发“府检联动”合力,助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2021年10月底启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以来,苏州市院已梳理监督业务模型30余个,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实现模型转化16个,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成效明显。

  近期,在全省率先推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规划》,按照“1234”总体思路,布局“六横四纵”总体架构,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充分实现检察监督智慧化、体系化、精细化。

  【记者点评】“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苏州检察在数字化、信息化大势面前表现主动且成果抢眼,期待这个“敢吃螃蟹”的地方能创造出更多经验成果。

  记者:苏州历来有召开新年第一会的传统,我发现近两年的主题都和“数字经济”有关。您对于护航数字经济有哪些思考?

  李军:数字经济为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提供了“新场景”,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护航员”,厘清两者关系是实现“两手抓、两手硬”的前提。

  当下,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全新的社会风险和挑战,苏州检察机关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力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服务保障苏州数字经济走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

  我们通过坚持平等保护、精准审慎、严守底线,融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网。一方面聚焦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为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促使检察服务往“专”里走、往“深”里走,为产业集群建设创造更优法治环境,着力写好“创新驱动”和“产业集群”检察综合保护文章。

  【精彩实践】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涉数字经济企业产业合法权益犯罪,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数字产业的不利影响。重点打击高新技术、关键核心领域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成立全国首个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积极融入苏州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重大部署,召开“数字经济·检察护航”新闻发布会和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工作推进会,发布“心有数·检察行”工作品牌和《依法履职服务苏州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出台全省首个专门性的检察服务保障实施意见。

  【记者点评】站在数字经济这一新“风口”,苏州检察机关应时顺势拥抱数字化发展浪潮,既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又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护航增色。数字经济在发展,检察理念也在进步。

  记者: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苏州检察是怎么做的?

  李军: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于关键处落子至关重要。苏州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最新经济政策和司法政策,积极主动应对新兴经济业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难题和法律适用问题。综合运用企业刑事合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影响评估机制等措施,向企业提供更多精准有效的“检察解决方案”,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才能安心谋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放大合规从宽制度挽救“带病企业”的司法康复作用,开展了一系列首创性探索。一体推进涉案企业的末端处理和前端治理,开展破产案件全链条监督,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积极打造企业合规苏州样板。主动与长三角区域检察机关统一司法标准,在矫人员经营性外出实现“同城待遇”。

  【精彩实践】先后出台《苏州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苏州市检察机关“党建惠企”稳企复产十条措施》等,给民营企业提供一整套“法治大礼包”。

  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层面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专家成员库,率先推动纳入人大常态化监督范畴,加快行刑衔接、成果互认探索步伐,结合苏州实际开展好大型涉外企业事前合规和小微企业合规援助等工作,工作经验被苏州市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吸收,获得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调研肯定。办理的2起案件连续入选最高检合规试点典型案例,并在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展播。

  【记者点评】苏州检察机关持续巩固企业合规引领优势,在检察监督水平的全面提升中履职尽责,为真心悔改纠错的企业保存发展“元气”,让他们获得“再一次”机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几年前,苏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古城墙保护立法,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魅力,如今,检察守护江南文化有哪些新举措呢?

  李军:公益诉讼守护着群众美好生活的“最后一公里”。我们为此专门打造了“江南文化检察官”公益诉讼品牌,精耕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吴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为切实把在诉前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画出“府检联动”最大同心圆,我们创设了检察调查、走访约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四步走的“苏州模式”,从“保护整改”并重升级为“科学保护、合理开发、传承发展”并重,有效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今年我们办理了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件在第四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作了视频连线展示。办案过程充分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江浙沪三地联动”,是良性法律监督的有效实践,也是检察机关守护“青绿江南”的一个生动缩影。

  【精彩实践】守护底蕴深厚的历史遗存。开展检察“护城墙”行动,推动苏州古城墙保护立法,不断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办理江苏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韩世忠祠修复,多处吴地先贤的墓地和祠堂得以保护、修缮。

  呵护星光璀璨的文化艺术。推动山塘“石狸”变身山塘文化新符号,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利用;设立苏绣检察服务中心,联合会签“苏绣十条”,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促进江南运河沿线仅存的古邮驿遗迹横塘驿站修复,探索实践公益诉讼损前预防机制;办理的死蟹加工案实现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守护“阳澄湖大闸蟹”的品牌价值。

  【记者点评】白居易说,“江南好,风景旧曾谙。”2500多年历史滋养出流长悠远的吴文化,检察人守护历史、守护绵延文脉,把“要紧事”办好,更“要紧”。

作者:宋世明 郎建强  编辑: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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