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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官的2023西部巡讲记事:结合案例把知识点掰开揉碎讲清楚
2023-09-08 09:38:00  来源:检察日报

经过近4个小时的飞行,我和另外4位老师来到此次西部巡讲支教的第一站——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检察院。在经历了2010年的大地震后,这里的人民更加坚韧昂扬,重建后的城市充满生机和活力。

按照最高检政治部的安排,我要讲授的课题是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为做好授课工作,我对江苏省检察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准备重点讲授这项工作的监督类型、监督内容以及“四大检察”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关系。

但是,经过和当地同事的交流后,我发现受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这里的行政检察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办案规模还处于较低层次,案件领域也较为狭窄。江苏的一些工作经验到了玉树可能就会出现“水土不服”。于是,我决定有针对性地调整讲课内容。那么,该如何让青海的同事迅速、准确掌握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要点呢?解决办法就是,用案例说话。

针对行政违法行为主要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行政行为不合理、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我分别用1至2个案例进行说明,把对证据标准的把握、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掰开来、揉碎了讲清楚。

不同类型的行政违法行为,该采用哪种方式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不作为、错误履职、不当履职等情形,我列举了12个典型案例,和同事们分享了如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如何在案件中发现监督点,并以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动加强社会治理。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公益诉讼的界限如何区分?要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个关键。我结合自己办理过的一件食品安全案件,分享了对“有公益损害事实”这一起诉标准的理解,让大家对这个抽象的标准有了具体的认识。

青海当地可以重点开展哪些领域的监督工作?江苏和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反映到检察工作中来,监督的重点也不尽相同。一路上,我仔细留意与大家交流的信息,及时捕捉到一些案件线索,然后拿到课堂上作为最鲜活的案例素材来分析探讨,帮助大家拓展工作思路。

这次巡讲,学员们求知若渴、求业心切的情景在本次培训中得到了充分展现,我们也找到了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学习总结提高办案质量的方法和路径。

(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王辉)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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