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朱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先参观了省检察院党建大厅,听取了“领袖故事”“党史故事”讲解。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202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等材料。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和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泰州等7家市院围绕机关党建特色工作做法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朱建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就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质量,朱建华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实践要求,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全面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质量。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的政治建设质量;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提高党的思想建设质量;要建强抓实党支部,提高党的组织建设质量;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要强化机关党建制度执行,提高党的制度建设质量。三是切实担当推进机关党建的政治责任。要强化质量意识,对标高质量要求,把机关党建工作往实里做、往实效处做;要压紧压实责任,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书记是抓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坚持融合发展,完善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制度机制;要提高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司法厅等部分省级机关党建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院机关党委书记和党建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文/吕文静 图/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