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由于与父母关系不和睦,初中辍学后就一直在外独自居住,靠打零工维持生活。2022年7月,小明多次至寺庙盗窃财物共2900余元。案发后,小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对小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帮助小明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在考验期内对小明启动了“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志愿者+专家督导”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多种力量共同介入对小明进行帮教。根据小明的情况,为其设置了公益劳动的考察内容,培养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识。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小明父母进行交流,引导其修复家庭关系。引入公益培训资源,为小明进行职业定位分析,开展就业辅导,帮助其塑造正面阳光的人格。小明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表现良好,顺利通过考验期,目前已回归家庭并在餐饮单位就业。
“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携手共同参与,为此我们联合9家职能单位共同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延伸,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张家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爱华介绍。
近期,在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推动下,9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张家港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办法(试行)》,将法律法规赋予的司法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管理,张家港市检察机关牵头,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该办法确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协作流程,对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干预矫治,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社区为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由检察院、法院、司法牵头负责,同时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和专业帮教。民政部门救助困境罪错未成年人,教育部门保障就学,人社部门、团市委开展就业帮扶。
按照罪错等级划分,分别适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三种不同类型的处遇方式,递进加强,逐级推进,为矫治教育措施的适用设定条件及期限。根据情况机动灵活调整矫治教育期限与措施,对于矫治教育成效明显的,可以提前终止帮教,对于帮教措施不起作用的,可转化为其他教育措施。规范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程序,由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评估。市政府支持保障经费,申请纳入2024年张家港市民生实事项目,拨付专项分级处遇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报告、心理评估、跟踪帮教等措施,因人施策“一人一方案”,提升帮教的针对性和教育挽救的精细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专门联络人,由检察机关牵头组织全市21家单位参与,每季度定期会商未成年人罪错处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保护合力。
张家港市检察院对教育部门、社区、公安机关的信息与检察机关受理的涉罪未成年人信息整合,通过关键字匹配、语义分析等方式,分类提取具体罪错行为、家校监管、个人求学就业等情况,并依照不良行为次数、严重程度和监管缺失程度,自动识别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普通关注三种情形,通过监督模型推送,对10名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