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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能者上、不胜任者让 昆山实现员额检察官有序流动
2023-12-14 09:4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在现行的员额检察官管理模式下,不断健全检察官的业绩考评体系,坚持“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改革导向,运用“三项机制”,让有限的员额释放最大的办案效能。

健全检察官考评机制

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基础考核与业绩考核、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业绩考核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运用大数据,以科学测算掌握检察官的基本办案量、办案难度、办案特色亮点,以及案事例、宣传信息、荣誉等贡献度情况。

注重考评过程控制与结果应用相结合。通过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考评过程,使每位检察官对考评情况有清晰的认知,鼓励检察官争创佳绩,让难以适应检察官工作的主动提出退出员额。

建立职位转换机制

妥善解决退出员额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对考核结果不理想、办案质量瑕疵较多,不适宜继续担任员额检察官的,转任检察官助理;对因身体状况无法承受员额检察官工作量的,转任检察官助理或司法行政岗位。

积极探索退出人员的职级对应机制。将司法行政人员职数与检察官助理的职数统筹使用,打通检察官退出、司法行政人员转入以及检察辅助人员晋升渠道。

建立鼓励与疏导机制

坚持人文关怀,做好退出员额人员的疏导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关注退出人员的协助办案、心理健康等情况,倾听其心声,制定疏导方案和帮扶措施,消除其心理负担。

坚持严管厚爱,做好复任人员的鼓励工作。建立员额检察官复任制度,除因违法违纪退出员额的,只要符合员额检察官的遴选条件,仍然有机会重新进入员额。对于已经退出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按照员额检察官实施考评与管理。目前昆山市检察院已有4名普通干警退出员额检察官,其中1人于3年后恢复入额;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退出领导职务,作为普通员额检察官办案,其中1人所办案件获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正确处理好员额检察官考核与退出的关系,建立退出员额及恢复入额的机制,既确保员额检察官‘有进有出、能上能下’,又保障了员额检察官的使用效能,同时还激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有序流动,保证检察队伍整体优化。”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归丽华说。

作者:郭金娜 郎建强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