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临黄海,拥有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的海岸型湿地,是多种濒危候鸟的重要停歇、越冬或繁殖地。
2023年全球滨海论坛在盐城召开,沿海11家省级检察院联合发布《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盐城倡议》。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发挥区位优势,主动策应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守护黄海湿地”专项行动,先后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物和水污染、违规占用湿地等案件30余起,努力将检察力量转化为守护滨海湿地的生态效能。
“双向衔接+基地建设”守护多样性
“如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湿地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这个问题我们思考了很久。”大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说。
2023年4月,大丰区检察院在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中,发现野生麋鹿不时遭遇交通事故、夜间淡水饮用受限等问题。公益诉讼部门迅速提请区人大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邀请文旅、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会商健全野生麋鹿保护网络事项,督促职能部门统筹推进野生麋鹿生存环境和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通过设置麋鹿观测点、观察救助站、道路警示牌,并开辟夜间淡水饮用通道等方式,使野生麋鹿生存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与麋鹿伴生的彩鹮、丑鸭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首次出现在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推进各单位形成志愿保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大丰区检察院在麋鹿保护区内设立了湿地生态综合保护基地,不仅守护麋鹿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也将视线投射到麋鹿生存地区的群众生活环境上,继续开展麋鹿致损案件办理,多维度开展公益保护。
“协作共建+一体履职”斩断污染源
2023年4月,大丰区检察院在开展省环保督察信访件线索排查时,发现某水务公司存在环境污染监测装置违规的情形,大丰检察院遂建议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调查处置。同年8月,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将线索移送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2023年5月8日,大丰区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共建机制的实施办法》,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的法治合力。
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起,向违法行为人索赔破坏海域生态修复费用100余万元;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13件,参与“补植复绿”生态修复2次;联合开展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日以及世界环境日等法治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图文400余册,发送宣传短信1.5万余条。
“起诉追偿+机制保障”促进可持续
2023年8月,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出现这一幕:“被告陈某,你与顾某等6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价值人民币348844元。你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是否有异议?是否愿意承担惩罚性赔偿?”
“没有异议。我参与的捕捞影响了海洋生物繁殖,破坏了生态环境,我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去修复被我破坏的生态环境。”
这是大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海域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陈某利用自己曾经担任“护滩员”的便利,组织多人非法捕捞,多次被处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后果,仅与他人连带赔偿生态损害无法达到制裁恶意侵权人的效果。经公开听证,对陈某主张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2022年以来,大丰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区林场共同规划2000余亩补植复绿林地,专门为被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提供劳务代偿场所;会签《自然资源执法保护与共建协议》,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建立大丰区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该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近20个单位,一起构建快速反应、联防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