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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宣传教育进乡村 携手守护母亲河
2024-03-12 10:13:00  来源:南通通州检察

2024年3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引导退捕渔民自觉维护长江十年禁捕秩序,增强长江大保护意识,3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五接镇政府和平潮镇政府在五接镇开沙村文化大礼堂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五接镇、平潮镇网格员和长江退捕渔民90余人参与活动。

活动中,大家首先观看了微电影《护江人》,该短片讲述了执法人员向渔民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成功劝说渔民遵守禁捕期规定,保护长江渔业生态的故事。

随后,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宜彬解读了《长江保护法》第85、86条规定,通报禁渔四年取得的成果。开沙岛警务站负责人高志新讲述发生在渔民身边的非法捕捞案件,结合案例以案释法,劝导渔民遵守长江禁捕规定。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志峰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年来该院开展长江保护工作情况,重点讲解了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环境、非法放生四类违法行为,引导渔民增强法治意识,并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鼓励周边渔民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线索,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巧云主持本次活动,要求大家充分认识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共同遵守禁捕秩序,为保护长江生态贡献力量。

“听了各单位的宣传教育,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国家保护长江的决心和力度,也对长江大保护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宣教现场的渔民们纷纷表示将继续支持长江保护政策,坚持长江禁捕。

区检察院干警向渔民们发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通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水利等部门联系,畅通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普法宣传教育等协作配合渠道,以检察实践书写长江大保护答卷,用法治力量共护一江清水。

作者:陈千行 张阳阳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