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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会
2024-04-16 10:0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4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会,并对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部署。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要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忠诚”根基,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学习教育保持“干净”本色,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在法纪轨道上干净干事。要通过学习教育强化“担当”作为,将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进江苏检察工作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好《条例》,并把“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联系实际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注重警示促学,用典型案例作“活教材”,引导党员干警以案为鉴。要科学统筹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压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省检察院机关将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强化督促指导,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加强跟踪问效。要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做法经验,讲好廉洁从检的检察故事,发现、选树、宣传典型的人和事,同时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机制,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光以《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结合典型案事例,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为干警们上了生动、充实的一课。

省检察院机关全体人员,离退休党总支、各支部负责人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南京、徐州铁检院和省检察官学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作者: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