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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量设置不合理男女比例 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监督女性就业“不公允”现象
2024-05-09 09:3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育龄女性因为生育和家庭的责任,在一段时期,就业上是存在看不见的‘不公允’的,检察机关能够关注这个问题,从法律上给予‘平等就业’保护,很有社会责任感。”4月12日,江苏省无锡市人大代表、无锡爱尔艺术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张世萍,在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起“有关女性就业”的检察听证会上表示。

平等就业是女性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锡山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某乡镇招聘信息中一则同样岗位描述的招聘岗位,却分别设置了“限男”“限女”的“其他条件”要求,且招聘数量中男女比例达4:1。

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线索中反映的招聘岗位既然可以招录1名女性,表示女性可以完成该岗位工作要求,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该乡镇在公开招考中对同岗位限制男女招聘人数失衡,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因系女性就业问题,锡山区检察院还专门走访当地妇联,获悉2023年当地另一乡镇在招聘中亦存在同样情形。

为此,锡山区检察院相继走访当地人社局和招聘信息发布的乡镇商讨问题解决方案。因招聘信息已发布且临近考试时间,临时更改对已报考人员和后报考人员均存在不利,经检察院多次协商,涉及乡镇决定在后续相关联岗位招聘中补足女性招聘比例,同时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女性招聘专场等方式,助力女性平等就业。人社部门也表示将加强对辖区各乡镇社区招聘、企业招聘的指导和监管力度。

为更有效、公开、透明促进该“损害”妇女平等就业问题圆满解决,听取更广泛意见,4月12日,锡山区检察院联合当地人社局、妇联等行政机关,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等以检察听证的方式,展开案件磋商讨论。其中,2位市人大代表和1位人民监督员均为女性。

会上,听取检察官对事件情况介绍及相关部门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后,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对事件的整改措施。

“‘检护民生’的目的不是办案,我们的目的一是尽快解决可能存在的同岗位招聘性别失衡问题,让有报考需要的女性得到平等就业机会;二是要从源头提供检察方案,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莫斯敏说道。

作者: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