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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被失信”、回家坐不了飞机 常熟检察建议还当事人清白
2024-05-09 09:3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刑满释放后满心欢喜想与家人团聚,购买机票时却发现自己在服刑期间却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沈某看着手机上“限制高消费”的字眼百思不得其解。近日,经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沈某终于摆脱“老赖”身份,生活重回正轨。

2004年12月起,沈某相继在浙江省第二监狱、新疆兵团第八师北野监狱服刑。2022年11月10日,沈某刑满释放后,想乘坐飞机从新疆返回户籍地上海,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原因竟是自己被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无法进行高消费。

经向法院了解,这场官司的起因竟是一场鱼苗交易。2017年,“沈某”经朱某、陆某介绍,在常熟市某鱼虾育苗场购买了26万余条鱼苗,共计79239元,现场支付4.9万元现金后写下一张欠条,由朱某、陆某为其担保。事后鱼虾育苗场的负责人唐某多次向“沈某”催款,“沈某”再三推脱。

担保人朱某得知情况后向唐某支付了7000元欠款,并由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剩下欠款由“沈某”本人自行承担。此后唐某多次向“沈某”催讨,但欠款迟迟未到账,唐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某”并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沈某”支付原告常熟市某鱼虾育苗场货款2.3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自己明明在监狱服刑,沈某很笃定这个欠钱不还的“沈某”肯定不是自己,2023年1月,沈某来到常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调阅了法院的案卷材料、沈某的刑事判决书、服刑证明、罪犯出监鉴定表等,证实了2017年至2019年沈某确实在服刑期间,不可能向原告购买鱼苗,更不可能出具欠条。

“会不会是原告告错了人?”检察官不禁产生了怀疑。此时,检察官注意到当时法院的判决依据:沈某购买鱼苗时的欠条。欠条上的有一行小字写明了“沈某”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但并没有具体的身份证号。

有没有可能是身份弄错了?欠钱的“沈某”到底是谁?为进一步查明缘由,检察官拨通了欠条上的联系方式,电话已欠费停机,但顺着这一线索核实机主的身份信息后发现,机主虽与沈某同名同姓,但是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同时,检察官与该案的原告取得联系进行照片比对,“这个人肯定不是来我这买鱼苗的‘沈某’,他们俩长得完全不一样。”原告在看到沈某照片后连连否认。

至此,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此沈某非彼“沈某”,也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以及裁判结果。2023年4月12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该错误判决,解除对沈某的失信限高措施。2023年9月26日,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沈某的出行恢复了正常。

作者:吕军鹏 金梦晰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