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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检察院强化异地协作 依法平等保护企业
2024-05-24 09:18:00  来源:新华日报

近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收到了来自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封复函,复函中所提到的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是该院办理的首例跨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此外,该院办理陈某等人非法出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一案时,考虑到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认罪认罚、坦白、犯罪未遂等情节,遂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诉不代表不罚,该院通过陈某经营店铺所在地检察院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检察意见书,根据意见书以及调查结果,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陈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四千元。

这仅是该院强化异地协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一个实例。就在前不久,该院还办理了一起河北4家药企公司3名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联合4家药企所在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开展合规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工作。

2013年至2019年间,经营两家医药公司的王某与另外两家药企的负责人梁某、赵某为抵扣公司税款,采取制造虚假资金流、进行虚假财务记账等方式虚构交易,经他人居中介绍,由海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上述4家公司税款。

海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王某等3人退出违法所得,足额补缴税款。在走访调查中,该院还发现涉案的4家企业为医药批发企业,业务覆盖冀南等地区上百家医疗机构、连锁药房,王某等人被羁押期间对该地区医药供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后经报批上级检察机关同意,该院联合4家药企属地检察机关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合规检查,由海安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企业合规监督考察。此后,该院先后两次组织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会同涉案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合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对内部稽查、财务管理、发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整改建议。

考察期届满,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企业的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一致认为合规整改工作已完成,并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参考4家药企的合规成果,判决4家药企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罚金四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以王某、梁某、赵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并适用缓刑五年至三年不等。

近年来,海安市检察院切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异地协作办理刑事合规案件5件,涉及上海、河北、安徽等地的10家企业享受到合规带来的“红利”,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此外,该院深化对口协作与陕西略阳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检·益企行”企业合规专项行动,组建企业合规团队,指导略阳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汉中市首例规模以上企业合规案件,进一步放大异地协作“聚合效应”。

作者:陆吟秋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