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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23条措施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
2024-06-18 09:2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调研江苏检察机关讲话精神,6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印发《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爱学习、勤钻研、重实践浓厚氛围,推动南京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有23条。《意见》明确,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把握和落实“三个善于”,助力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改革创新、队伍建设方面勇做标杆,全面展现东部发达省份省会城市检察担当。

《意见》强调,要以“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办案质效、改革成效显著提升”为目标任务,通过创新深化“108号探案”、优化拓展“宁检大讲坛”、全面加强“检校合作”、探索打造“察研阅舍”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市院+基层”上下联动、“办案+调研”一体推进、“案件+案例”全程培育、“成果+应用”交流转化、“内力+外脑”专家咨询六项机制,不断加强检察领军人才、业务专家人才、紧缺人才、复合人才和基础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水平,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作者:马胜伟 李勇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