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里还发现过毒饵,今年红外相机监测显示,鸟群数量增加了很多!”中国野生动物协会志愿者颜海浪指着远处盘旋的候鸟群感慨道。这场巡护,不仅是生态保护的一线实践,更是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多年来探索“司法+志愿”协同治理模式的生动缩影。
“现在看到捕鸟人,我第一个冲上去制止!”曾经的非法猎捕者刘某,如今已是护鸟志愿者。2023年,洪泽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猎捕案中,刘某等7名渔民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生态损失,检察官创新推出“以劳代偿”机制,要求其参与禁捕宣传、巡护等公益劳动,并邀请志愿者团队监督执行效果。这一举措不仅修复了生态,更让刘某从“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
这样的转变并非偶然。早在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洪泽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在老子山镇湿地举办非法狩猎案现场庭审,500余名群众旁听。检察官以“毒饵猎杀国家‘三有’动物”的案例释法,被告人当庭忏悔,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案发地庭审、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洪泽检察院依托全省首家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将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让“破坏者担责、旁观者警醒、全社会参与”的理念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扩大生态保护同心圆,洪泽检察院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吸纳“大湖鸿雁”唐真亚等志愿者参与普法,并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发动公众举报生态违法线索,形成“专业监管+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生态保护,既需法治硬约束,亦需文化软浸润。”洪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居宁超表示。该院将法治宣传与地域文化深度融合,打造“法治流动船”“湖畔讲堂”等特色载体,深入渔村、学校开展“进百村、入万户”巡讲,用方言土语解读法规政策,让“十年禁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理念走入寻常百姓家。该院创作的微电影《较量》《温度》以真实案例为蓝本,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奖项。参与撰写的报告文学《洪泽湖上》成为检察机关生态保护文学力作,创作“水韵安澜”MV深受社会好评,“检护安澜”的故事不断走出法庭、传向社会。
从“开展非法狩猎行动”到“候鸟翩跹归来”,从“渔民转岗护湖”到“碧水润泽万家”,洪泽检察院以“检护安澜”品牌为笔,以法治之力为墨,在洪泽湖畔书写了生态保护的生动答卷。洪泽检察将继续锚定“水安、湖安、人安”目标,深化协同治理、创新修复机制、拓宽共治路径,让洪泽湖的每一朵浪花都闪耀法治之光,每一片羽翼都承载司法温情,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