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周期的多元综合救助模式,切实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2023年至今,该院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5件,其中2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整合多方资源,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深度融合。涟水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六家单位,建立联合救助机制。重点针对因案致困被害人,特别是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实现救助需求与帮扶政策的高效匹配。主动协调县救助服务中心,将司法救助融入县社会联合救助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救助效果。今年以来,涟水县检察院已通过该平台共享救助线索11条,开展联合救助7件。在办理严某某司法救助案中,该院不仅为其申请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联合救助金,还主动协调民政部门,将严某某一家四口纳入低保范围,使其每月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同时,协调教育部门为其两名孙子争取每学年的教育补贴并减免课后服务费等,帮助其家庭真正走出生活困境。
强化异地协作,破解跨区域救助难题。针对刑事案件案发地、当事人居住地分离所带来的救助延迟、程序复杂等问题,涟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案件受理、审查标准、资金发放、跟踪回访等环节,与外地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流程,确保异地救助程序顺畅、高质高效。2023年以来,该院已与5家检察机关合作办理跨区域司法救助案件3件,累计救助因案致困当事人5人次。2025年3月,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宋某某的救助过程中,该院还积极联系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协助当事人申领工伤赔偿金110万元,并与宋某某儿子所在学校沟通,帮助减免学杂费用,真正实现“一地受理,多方联动,全程护航”,帮助遭受重创的家庭重拾生活信心。
建立长效关怀机制,实现从救急到安心转变。针对救助金额较大、被救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需长期康复治疗等情形,该院推出“分期发放+用途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被救助人生活、医疗、教育等必要开支。在徐某某被遗弃案中,考虑到被救助人年仅2岁、母亲涉遗弃犯罪、父亲失联等特殊情况,没有简单采取一次性发放救助金的形式,而是委托属地社区按月分期发放,并明确资金必须用于未成年人生活与教育。与此同时,将心理疏导与回访机制嵌入司法救助全流程,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重点案件,通过定期上门、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了解被救助人的心理状态、就学就业、家庭关系等,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