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底,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刘鹏的电子邮箱中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英国的邮件:“尊敬的检察官您好,在异国他乡,我才深刻地感受到了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物的重要性,我深刻地意识到自身之前对文物保护认知的浅薄……”
在刘鹏跟我“分享”了上述邮件后,我俩相视一笑,因为落款的小路(化名)我们可太有印象了。时间回到2022年,我与刘鹏的办案组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厚厚的十余本卷宗,是一个与本县关联的倒卖楚金郢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金质称量货币)的案件,一案20人。我不禁犯了难,这个体量对于我们新建不久的办案组已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刘鹏却饶有兴致地埋头翻阅了起来,半晌之后满脸惊讶地跟我说:“映哥,我发现犯罪嫌疑人中有个叫“小路”的可不一般,全国知名高校的大学生,好像刚刚申请了国外一所大学研究生”记得当时我与刘鹏的反应如出一辙:这样的人才也干倒卖文物的勾当吗?带着同样的疑问,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与刘鹏认真地审查了全案卷宗材料、与小路等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谈话,得知小路自小便是历史学科的狂热爱好者,平时有收藏古钱币等文物的爱好,小小年纪已可算是收藏圈的资深玩家。小路自述初中时第一次在历史课本封面看到了楚金郢爰图片后,便有了自己以后也要拥有一枚的想法,上大学之后小路通过各种渠道得知有人在网络或者线下出售郢爰,便按捺不住心中冲动,数次斥资购买、把玩后再卖出,以求一枚品相更好郢爰,过程中获利数万元。
我和刘鹏都认为,小路作为资深文物爱好者、大学生,小路的学识和阅历,不可能没有意识在自己实际实施了倒卖文物的行为。但是我俩同样感慨,小路与本案中其他的挖宝人、文物贩子不一样,其在文物方面颇具学识,高中和大学期间数次在全国乃至世界级竞赛中获奖,拥有一项军工材料方面的专利发明。
“要不,我们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是否对小路适用相对不起诉吧?”刘鹏有些着急地说道,我俩又一次不谋而合。
经讨论、补充侦查、再次讨论、汇报,最终认为小路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所卖的楚金均被追回、已积极退出了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2023年4月14日,本院依法对小路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开展公开训诫,训诫过程中,小路当即保证,今后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展自己文物收藏爱好,积极向其他藏友宣传文物保护知识,珍惜司法机关对给自己的这次从宽处理机会。不起诉决定宣告之后,小路也顺利出国继续他的学业。这就是上述邮件的由来。
文物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因,承载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化的传承。好在本案涉案的大部分文物都被侦查机关依法追回,并在本院的建议、监督下,全部移交沭阳县博物馆馆藏。对于误入歧途的小路,我们都相信历经此事后已经真正地成长了起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真正成为一个有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李映、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