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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万家手记】从拒接调解到矛盾化解
2023-12-15 17:39:00  来源:宿迁经开区检察院

一起偶发矛盾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方态度明确拒绝接受调解,依据法律直接起诉固然没有问题,但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化解,很有可能“案结”但“事未了”。为此,我多方努力做实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要“案结”更要“事了”。

——葛凌 宿迁经开区检察院

因为30元,他没控制住自己

闲暇时间约上朋友去足疗店泡泡脚是很多人休闲放松的一种方式。炎炎夏日的一个晚上,赵军(化名)和妻子、朋友三人也来到自家附近的足疗店泡脚放松。本来是一件开开心心的事,结果结账的时候闹出不小的风波。原本和店员说好的每人100元的消费项目,结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多付30元。赵军一听不乐意了,忙问这30元究竟是怎么来的。原来赵军的朋友在做足疗的时候,临时让店员加了一个采耳的项目。心里窝火的赵军便让店员小媛(化名)去找朋友要钱转身就要离去。知道赵军就是大家口中的“种粮大户”,明明“不差钱”却还纠结30块钱,小媛便拉着不让赵军离开。你一言我一语,两人也就争吵了起来。被小媛言语刺激的赵军,突然走到小媛身旁,一拉一推就把小媛推到了,个子不高的小媛踉踉跄跄跌倒在店门前的瓷砖台阶上顿时耳后流血。经过鉴定,小媛因头部受伤蛛网膜下出血,构成轻伤二级。赵军也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拒接调解,局面陷入困境

赵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我拿到卷宗看着调解记录中小媛的那栏意见中赫然写着拒接调解陷入沉思。本案事情已基本查清,但矛盾化解工作究竟该怎么办?公安机关前期组织好几次的调解都无疾而终,我一个人的力量能让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吗?

困难很多,但工作终究不能停滞不前。“小媛,你的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我首先拨通了小媛的电话,刚一句问候就引发小媛对自己受伤的强烈感触,“我因为头部受伤,时不时发作头疼,一家人都被我折腾的睡不好觉,万一还有后遗症怎么办!”我耐心安抚这小媛,细致地询问治疗情况,慢慢的,小媛的情绪平缓了一些。

“关于对方导致你受伤的情况,你目前的治疗费用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呢?”

“检察官,你先了解看看对方有没有诚意吧。”

话里有话,我感觉出了小媛心里有气。在我极力安抚下小媛也道出实情,原来,小媛觉得赵军主动认错态度不够积极,心里憋着气,所以一直拒绝接受调解。

有气就先疏气。在我反复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后,小媛终于同意坐下来双方谈一谈,可是关于赔偿数额她始终没有说明,调解能否成功也始终打个大大的问号。

多方参与,双方终握手言和

靠个人的调解力量毕竟微弱,我邀请了所在村居的调解委员、村干部、村里的法律顾问、社区网格员一起来参加,希望通过大家的力量能把矛盾化解掉。

“要不是因为喝了点酒,我肯定不会这么冲动的,对你造成的伤害真的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我,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赔偿你的损失的。”调解现场,赵军当着大家的面给小媛真诚道歉。赵军的诚恳道歉给调解工作带来了一丝转机,我赶紧请调解委员会和村里的力量一起去给双方谈赔偿事宜。

经过三个小时的反复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小媛也对赵军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出了这趟事我自己都觉得很丢人,我原本自己也经常帮人调解,没想到还让你们这么多人一起帮我解决问题,感谢你们的帮助!”赵军在现场也懊悔不已。

调解协议达成后,考虑赵军没有前科,此次犯罪因偶发矛盾导致,案发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的情形,我提出了拟不起诉的意见。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我们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对这起拟不起诉公开听证的审查,监督员们听了介绍后一致同意对赵军作出不起诉处理。后经过检委会研究决定,3月3日,我们对赵军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你所说,你自己日常就承担着调解工作,甚至经验比我们办案人员更加丰富,当你曾经切身体会到你争我吵、举步维艰的画面,却没有料想到如今自己也摊上这样的事,而这就是源于你为了30元的一次酒后冲动。希望你能够珍惜此次机会,今后做到互谦互让、互帮互助,更加努力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更加有用的新时代‘农家人’。”在不起诉决定宣告现场,我在对赵军训诫词中这样说道。

“放心吧,检察官,以后我还是安安稳稳种好我的地,欢迎你们以后有空再来看看我和我承包的田地,我一定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的!”赵军一边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小心地装在身上一边对我说。

办理这个小案件也让我感到小案不能小视,因为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着司法公信力。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中国检察官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民检察中的“人民”二字。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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