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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万家手记】迁延9年的烦心事终于烟消云散
2023-12-15 17:53:00  来源:镇江市经开区检察院

“虽然暂时还没有再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问题几年后就能解决,村里也给了一些补偿,我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感谢检察机关”。我在某镇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时,巧遇村民王奶奶,她对今年我帮助化解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事情深表感谢。看着她紧锁多年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我心潮起伏,办理这起案件时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

2021年5月,我院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申请人便是这位王奶奶。接手案件后,我认真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出了案情事实脉络。

大约40年前,在第一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时,王奶奶家承包了某村3.45亩集体土地。随后的十多年里,王奶奶一家六口陆续将户口迁出该村,至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王奶奶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县政府未经核查便在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给王奶奶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于当时农村土地抛荒严重,2002年村集体经合法程序按照本地户籍的在册人口进行土地微调,土地微调后,王奶奶家不再承包集体土地,但之前颁发的证书没有收回。2014年王奶奶将户口迁回并单独成户,这时村里已无可供分配的土地,无任何收入的王奶奶无奈之下经长子老王代理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45亩土地,但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王奶奶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王奶奶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为了精准把握案情,我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情况,但双方却各执一词。王奶奶认为自己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45亩土地仍应由自己承包,村委会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返还土地。而村委会则认为,王奶奶一家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权,当年土地调整经过了合法程序,不应当返还。

仔细审查后,我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可王奶奶母子的心结没有打开,本案不能就此结案。我试图促成双方和解,在王奶奶和村委会之间来回奔波,传话、劝和、动情、晓理,但王奶奶此时心思全在土地上,不肯让步。我只能遗憾地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今年上半年,王奶奶又向镇江市检察院申请复查,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我意见一致,认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此后王奶奶母子仍然忿忿不平,继续到两级检察机关信访多达20余次。2023年8月,考虑到该纠纷时间跨度长,双方当事人矛盾积累已久,如果不及时化解,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升级,随后为彻底化解矛盾,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和我重新翻阅全部案卷材料,走访王奶奶的邻居5人、村组干部3人,与王奶奶母子交谈6次,经过内查外调,我们研判认为,王奶奶表面上看是争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调查中,邻居、王奶奶及其子女均表示,王奶奶已经83岁,年老体衰,却没有退休金和低保,虽有多个子女,但子女们生活并不宽裕,老人不愿因自己的养老影响儿女生活。加之九年来,频繁奔波于信访路上,开销较大,导致生活越发困难。据此,我推断,王奶奶实际上是想取得一些补偿,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随后,我们第7次与王奶奶母子座谈,确认了这一判断,并得到其愿意与村委会和解的意思表示。次日,我们又奔赴村委会,向村干部做工作,转达王奶奶母子的意愿,村委会同意和解。

2023年8月24日,王奶奶母子、村委会负责人和我们在镇政府调解室坐到一起。本着一次调解不成再进行调解的工作态度,我们充分运用情、理、法,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当天下午5点30份,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明确村委会自2003年开始每年支付王奶奶补偿款,至2028年二轮承包期结束后,按照新的土地政策重新解决王奶奶的土地承包问题。母子俩自愿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当事人握手言和。

看到这起迁延达9年之久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实质性化解,我才如释重负,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简单的宣传口号,更需要我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

王奶奶缓缓离去,身后的落叶铺满一地,11月的天气注定会越来越冷,但是我的心始终温暖。

(镇江市经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左玉娟)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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