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沈昌亲历记
2015-01-03 00:00:00  来源:

  我叫沈学林,是江苏苏州一名基层检察官,不知不觉在公诉席上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大大小小的庭审也经历了不少。可是,最让人难忘的要算公诉沈昌了。沈昌何许人也?名噪一时的“特功大师”。曾几何时,“沈昌大师”的信徒多达几十万,如痴如醉,支持者中不乏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大官、名流。 

  2001年的一天下午,科长把我和另一名女同志叫到办公室,说是有案件需要我们提前介入。“特功大师”沈昌因涉嫌偷税和非法经营已被苏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一个月后,厚厚的几十本卷宗摞上了我办公室的桌头。 

  乍和沈昌接触,“特功大师”果然不同凡响。自恃“后台硬”的他还不时吹嘘自己如何与“上层”关系密切,“请你们转告你们的上级领导,我有重要情况要向中央领导亲自报告”。面对着他嚣张的气焰,我立即打碎了他“请神”的幻想。 

  “特功大师”一计不成又施一计。他虚晃一枪、避重就轻,把“偷税”说成了“漏税”,“非法经营”讲成了“主观误解”,把一切原因都归咎于“不知法”,并将责任一股脑儿地全部推卸到了为他打理生意的信徒身上。 

  果真是如此吗?我和办案组的其他同志一头扎进了繁琐复杂的案件材料中,仔细梳理着千丝万缕的线索。整整两个星期,都吃住在办公室里,阅卷笔录堆起了厚厚一沓,表格划了一张又一张。经过我们的坚持不懈努力,“大师”的“尾巴”终于被我们抓住啦!原来,税务部门曾多次上门通知沈昌依法纳税,对其宣讲过税收政策,沈昌本人也让人到文化管理部门了解过音像制品管理规定,“大师”的“不明知”的狡辩不攻自破。 

   “特功大师”一掷万金,从上海请来了“金牌大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他一会儿摇头摆脑,百般狡辩,一会儿装聋作哑,默不吭声。在质证阶段,沈昌更是手舞足蹈,显得莫名的兴奋,回答问题却总是拐弯抹角。自吹是人体科技的“大师”,能不吃不喝的沈昌,一会儿说累了,希望搬个凳子让他坐坐,一会儿又提出他的视力也下降了,看不清案卷上的字迹,要求法庭提供一个放大镜给他。庭审进行得异常艰难。 

  “金牌大律师”也绝非浪得虚名,法理功底与辩护技巧一流,往往公诉人一份证据刚宣读出示完毕,便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异议。由于庭前准备得比较充分,我们运用充足的证据予以了一一驳斥。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定性、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本计划一天的庭审活动,一直拖延至深夜,才宣告休庭。 

  2001年9月18日,虎丘法院经过合议,最终全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以偷税罪与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沈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94.6万余元。不可一世的沈昌终于在法律面前栽了。 

    

  作者系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作者:  编辑:马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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