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燕:做一个执着的“救鱼人”
2015-03-28 00:00:00  来源:

  无论是因为家庭贫困而面临失学的孩子,还是那些不慎走入歧途的孩子,在我的眼里,就是在生活的大海中被风浪裹挟着滞留于海滩的鱼儿,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并召唤更多的人们捡起他们,将他们送回大海,用爱心在大海和海滩之间筑起一道防波堤,避免他们再次搁浅,引导着护卫着他们在人生的大海中追逐自己的梦想。            ——吴洪燕

  您问我当初是怎么想到去资助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的?其实这跟我的工作是有关系的。

  我本人在检察院是从事刑检工作的,在办案中会经常碰到来自贵州、云南等边远山区的犯罪嫌疑人。 我发现他们当中好多人从小没有机会上学,十七八岁自由跟着老乡从大山里出来后,无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又对法律一无所知,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我就想如果我们能够在他们年幼的时候,帮他们一把,让他们有受教育的机会,也许他们的命运就会有所改变。

  后来2006年4月,我爱人去贵州省凯里市出差,回到家里后便说起那里的老百姓非常贫困,好多孩子尤其是女孩子都上不起学。我听了之后心中很不是滋味,我深知,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里的孩子来说,只有读书才能让他们真正走出大山,只有知识才能真正改变他们的命运,于是我和爱人商量后决定在凯里当地资助一位贫困的女孩上学,并与凯里团市委取得联系,很快,凯里团市委便向我们推荐了一名来自贫困家庭的苗族女孩,她的名字叫杨清清(化名)。

  据介绍,小清清的父亲因病瘫痪在床,母亲收入微薄,因生活所迫不得不外出打工,因此照顾父亲的重担便落在了年仅8岁的小清清身上。尽管家境贫寒,还要照顾卧病的父亲,但小清清并没有被困难吓到,她在照顾父亲的同时,学习仍然异常刻苦,成绩在班级里一直名列前茅。可是由于父亲治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小清清面临着失学的困境。得知小清清及其一家的情况后,我被这个孩子的坚强和勤奋打动,决定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这个聪明懂事的孩子渡过难关。

  于是,8年来,我把小清清视为自己的亲女儿,除了承担小清清每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外,还经常写信、打电话与孩子交流、谈心,鼓励她认真学习、勇敢面对困境。

  2007年8月22日,小清清最亲爱的奶奶去世了,数年前小清清爷爷的去世让小清清的父亲备受打击,这次奶奶的离世让父亲病情更加严重。小清清怀念着最疼爱自己的奶奶,照顾着病重的父亲,心里难受极了,学习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她毕竟只是个年幼的孩子啊,她写信向我倾诉了心里的苦痛了。我接到信后心里非常着急,立即写信安慰小清清,鼓励她尽快从失去奶奶的阴影中走出来,告诉她只有保重身体努力学习才能让爸爸宽心,让妈妈放心,也才能让奶奶在天之灵安心。在我的劝慰下,小清清很快振作起来,学习生活又恢复了正常。

  孩子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大山深处,从来没有机会到外面走走看看,也没有这个条件走出大山。2008年暑假,我给小清清的母亲寄去1000多元钱,邀请她带孩子来江苏启东相互见见面。把父亲托付给亲戚照料后,小清清母女不远千里从云贵高原来到启东,还特地给我全家带来了富有苗家特色的礼物:三双手工编织的布拖鞋。这三双鞋我们至今仍舍不得穿,一直收藏在柜子里留作纪念。这一次小清清到启东,第一次跟着妈妈出了一趟远门,第一次品尝了地道的海鲜,也第一次学会了骑自行车,母女俩在我家住了半个月,临别时,我又给清清买了几身衣服和学习用品带回家,小清清和妈妈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愿分开。

  2012年小清清中考前,我惦记着她,又给她寄去了500元,给她加点营养。如今清清已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高中。春节通电话时我了解到她父亲病情好转了,当地政府也为他们提供了经济适用房,条件改善多了,我真为他们高兴。

   是的,后来我又资助了几个孩子。

  2013年,我在跟云南省大理团市委联系后,资助了3名面临失学的白族儿童,承担他们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习生活费用。我不仅给每个孩子写信,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还详细询问了他们的身高、衣服鞋子的尺码,赶在春节前,给每个孩子寄去一套羽绒服和暖鞋,让孩子们暖和和地过了个年。

  2014年6月,我又与启东市一名因父亲患有白血病导致家境困难的女童雯雯结对,成为女孩的“爱心妈妈”,从经济上、生活上和学习上关爱孩子,给孩子的家庭送去温暖。

  关爱孩子,对我来说不仅是工作职责,更是习惯养成。从多年审查逮捕的实践中,我发现,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子女是未成年人,这些孩子除了在精神上蒙受巨大的阴影外,生活上也往往会因为父母的被捕而陷入困境。

  为了避免这些孩子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经我的积极参与和具体起草,启东市检察院出台了《已捕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结对帮扶制度》,即由该院侦监科、派出所、村(居)委会、学校等部门结成帮扶维权小组,定期与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交流谈心,关注思想动态、疏导学习压力,解决生活困难,维护合法权益,消除违法犯罪的隐患和萌芽,此举被当地群众称赞为一项“护苗工程”。

  专职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我发现很多涉罪未成年人因为与家庭关系淡漠,长期在外游荡,受到不良影响而违法犯罪;他们的家长忙于生计,无暇管教孩子,甚至表示放弃。

  但是我不放弃,我一方面苦口婆心地给家长分析孩子的未来对于家庭和社会的意义,一方面也严肃地告诫他们对孩子弃之不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利用每次的提审促进未成年人与家长亲情交流,还主动组织亲情会见活动,通过“送妈妈一张贺卡、送孩子一套书籍、听一场法制讲座”,对在押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感化。在她的努力下,家长们转变态度积极参与,很好地弥合了亲情裂隙,促进孩子回归家庭。

  看到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我由衷地感到欣慰;看到有的孩子重新犯罪,我会非常心痛却从不言弃。我会用这样一个故事来激励自己和同事:

  “一个人在海滩上,不停的将被海浪冲上岸的鱼,扔回大海,别人说那么多的鱼,你救几条有什么用?他将手中的鱼扔回大海说‘对这条鱼有用’,然后他又捡一条鱼扔回大海说‘对这条鱼也有用’……”

  是的,我们未检人就是那个执着的“救鱼人”。

  (本文为江苏检察网特约稿件,作者系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作者:  编辑: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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