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全面学习,实现全面把握,推动全面落实,要聚焦履职重点,更新理念机制,提升专业素能,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更强队伍,做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提高站位
把准服务大局履职方向
服务安全稳定大局。深化“检察蓝·家国安”扬州重罪检察品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擦亮“绿扬新枫”工作品牌,加强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前端化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服务“三个名城”建设。聚焦扬州“613”产业体系,围绕扬州科技自立自强,深入研究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务实办案举措,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企业友好型”城市建设。切实承担好大运河原点城市职责,深入开展大运河文化带“一城一河”公益保护专项行动,打造大运河文旅保护检察品牌。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参与长江大保护,履行好惩治犯罪和督促修复环境双重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常态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聚焦食药、就业、社保等民生热点领域,细化检察便民举措。通过“新业态调解工作室”、“益立方”守护驿站等平台,加大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群体权益保障力度。擦亮扬州“转角遇检爱”工作品牌,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开展“扬小未”法治嘉年华系列活动,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更新理念
提升服务大局履职水平
树立履职新理念。将最高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与扬州刑事诉讼“三个工作方案”(即开展刑事“挂案”清理专项监督、开展涉案财物违法“查扣冻”专项监督、开展“行刑正向衔接”和刑事立案监督)结合起来,健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刑事诉讼监督。发挥扬州民事检察传统优势,深化“亮剑假官司”工作品牌,继续加大虚假诉讼和终本执行监督。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八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行政检察加快发展。持续擦亮公益诉讼检察“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工作品牌,围绕大运河、古城保护等,做好扬州特色公益保护文章。
完善履职新机制。《建议》强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这是党中央对司法办案评价机制首次提出重要要求。要深入思考如何将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制定“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司法惩戒,发挥正向引导和反向追究作用,守牢办案质量生命线。
用好履职新抓手。进一步探索扬州“三个管理”具体化、精准化、本地化路径。季度化开展业务质效联动分析,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业务数据的研判功能,通过穿透式分析寻找数据异常背后的“真问题”,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围绕“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查完怎么用”,构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大格局,引导检察官把精力和智慧放到主责主业上、放到高质效办案上。
锻造队伍
强化服务大局履职保障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制度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扬州检察党建新品牌。
把队伍素能锤炼过硬。有力依托“562人才计划”,用好“汇智专班”“镜石讲堂”等多种学习平台,积极开展检律同堂竞技、业务竞赛练兵等活动。深入开展跟班学习、导师带教、挂职锻炼、对口支援等工作,切实把“第一资源”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从严治检一贯到底。围绕检察工作履职风险点,完善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机制,强化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退休人员等的教育管理监督。培育“江河扬清”检察文化品牌,育初心、养正气,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作者: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葛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