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上午,阳光正好,三五成群的居民来到社区听一场开在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社区书记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旁听。
这是一个位于古城区内的老小区,时过境迁,小区规划建设之初配置的车位数量已经满足不了当下业主的停车需求,这次听证的案件就是由停车纠纷引发。
在双方的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一时冲动损坏了被害人的车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为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源头治理,姑苏区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举行一场在居民家门口的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和拟处理意见进行阐述,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代表、律师各自发表意见。经过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发表评议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态度较好,已经赔偿对方并取得谅解,可对其不起诉。
“是我当时太冲动了,现在非常后悔。”听证现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就自身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作为本次听证会的重要环节,承办检察官及社区书记结合听证案件向犯罪嫌疑人及旁听居民进行现场普法教育。旁听群众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表示惋惜,同时也要求社区有效解决小区内的停车矛盾。社区书记分析了案件发生的现实原因和个人原因,教育小区居民要引以为戒,邻居之间要和睦相处,有矛盾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同时表示将联合多方力量逐步满足大家的停车需求。
公开听证既是检务公开的过程,也是普法教育的过程。姑苏区检察院将不断加大“家门口”听证工作力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检察服务更贴近群众,让矛盾进一步得到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