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揣捡漏心理,消费者小王在直播间被一款无标识的“光板”冲锋衣吸引,添加微信后,听信“工厂尾货”“特殊渠道”的承诺下单,收到的却是劣质假货。当他试图退货时,竟被对方直接拉黑。这场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背后实则隐藏着吴某斌、谢某朋等人利用直播技术引流、在私域空间售假的精准骗局。


“光板”冲锋衣直播间(AI生成)
苏检君:我们常听到“直播售假”这个词,能否请您先用这个案子为例,给大家通俗地解释一下这种模式?
王瑞涛:这种“直播售假”是一种利用直播平台引流、再通过社交软件完成交易的售假模式。“直播售假”是一种利用直播平台引流,再通过社交软件完成交易的售假模式。与传统线下制假售假相比,这种模式呈现出"技术化、链条化、隐蔽化"的显著特征。犯罪团伙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直播平台作为"前台"进行精准引流,再将消费者引导至微信等私域空间完成交易,形成"引流—转化—交易—消失"的完整犯罪闭环。各环节分工明确,依托网络技术实现跨地域协作,大大增强了规避监管的能力。

转账凭证
苏检君:本案中的“直播售假”骗局是如何一步步引诱消费者上当的?
王瑞涛:这起骗局主要通过三层分工的团伙协作完成。首先,吴某斌等人负责生产环节,他们从市场采购无标识的"光板"冲锋衣,委托加工厂非法绣贴知名品牌商标,成本仅一两百元,却冒充正品销售。其次,谢某朋等下级经销商负责分销环节,他们从上游采购假冒商品并负责发展销售渠道。第三层是王某迪等专业"网络引流"团队,他们专门在直播平台进行技术化运作:主播身穿"光板衣"讲解功能,使用"台州鸟"、“XX地区鸟”等网络暗语指代假冒品牌;一旦有用户表现出兴趣,助理便通过平台私信或红包等手段诱导其加入微信售假群,在群内完成假货展示和交易。一旦有用户表现出兴趣,助理便通过平台私信,以红包等手段诱导其加入微信售假群,在群内完成假货展示和交易。整个过程看似"正规",实则是三个环节相互配合的精心骗局。
苏检君:据了解,这起案件的涉案人员较多,犯罪链条较长。请问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如何认定各犯罪嫌疑人责任的?
王瑞涛:我们根据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秉持全链条打击原则,严格区分各人的刑事责任:针对吴某斌等直接制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追责;对谢某朋等从事销售分销的人员,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而对专门从事直播引流、贩卖粉丝信息的王某迪等人,则认定其行为独立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通过这种按环节、按作用精准定性、分层处理的方式,全面贯彻了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依法惩治立场。
检察官在庭审现场
苏检君:除了办案,检察机关在防范此类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王瑞涛:灌南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近年来联合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局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净网行动。工作中,我们注重总结此类犯罪的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办案指引,切实提升打击精准度。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社区普法宣传、编发《网络消费防骗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揭示“直播引流、微信交易”类骗局的本质特点,着力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
苏检君:对于已经遭受损失的消费者,检察机关有哪些维权建议?
王瑞涛:如果消费者不幸遭遇了此类骗局,我们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步,扎实做好证据固定,包括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商品照片;第二步,第一时间向相关直播或电商平台举报,封堵骗子账号;第三步,携带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请记住,依法维权是保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苏检君:通过这起“直播售假”典型案件,最想提醒公众的是什么?
王瑞涛:购物需谨慎,尤其是面对直播引流时,切勿轻信“工厂尾单”“特殊渠道”等话术。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平台交易,注意核实商家资质和商品来源;对暗语式推销保持警惕,避免直接通过微信等私密渠道付款;一旦发现假冒商品,及时保存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同时,也提醒广大网络从业者,切勿为牟利参与制假售假链条,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只有多方合力,才能筑牢防骗防线。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感谢灌南县检察院王涵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