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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让“死刑犯”复生
2019-09-26 10: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1983年初冬的一天。

  张禹廷检察长看着自己的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待批案件,已让他近来忙得记不清从手里批出过多少案件,又有多少罪犯被执行了。“严打”的高压形势,让小小的苏北铜山县城如同凛冽的北风带给这座小城的阵阵寒意。

  这天,手下监所科的一位同志急匆匆地从门外闯了进来,为的是发生在1982年农历端午节前的一起四人轮奸一女青年案件当事人中李泉、刘雨林两“死刑犯”即将被执行死刑一事而来。

  职业的敏感让这位检察官从一大摞卷宗和两“死刑犯”不服当地法院判决的种种行为举止中察觉出,这有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

  张禹廷看到是自己亲笔签发出的案件,又再次回到办公桌上,不由地倒吸一口冷气,不停地反问着自己:这难道真的是一起冤假错案吗?

  此时,对该案李、刘二人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已有了一个月时间,死刑随时执行。

  而在这当口,曾在当地政府的“紧急案件处理办公室”工作过,后调任检察院检察长至今的他,都没遇到过有如此大的压力,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

  在经过他重新提讯、核实案情后确认,两“死刑犯”不仅没有作案时间和条件,而且“受害人”也承认被害行为不实。原因就出在那个环境下的形势需要,特殊办案模式导致的结果。

  张禹廷主意已定,亲自跑徐州、省城南京为两“死刑犯”上诉,雪洗冤案。巧的是,迟迟未开的公判大会,也为张禹廷挽回两“死刑犯”的生命赢来了无比宝贵的时间。

  1984年5月,枪下留人终成现实,两“死刑犯”被无罪释放。这起历时一年零八个月,几经生死磨难的李、刘二人在得知改判时,悲喜交集,跪对张禹廷说:您是救命恩人。

  

  这一年,因张禹廷检察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枪下留人之举,而广受社会关注。他本人获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二等功奖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邢念礼副检察长(照片中右者)代表组织把荣誉勋章挂在张禹廷的胸前。

  也在这一年,张禹廷检察长默默地办了自己的退休手续。于2002年夏天因病去世。

  (照片提供者: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李法录)

作者:宋红冰  编辑:耿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