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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6-05-25 15:03:00  来源:荔枝新闻
 

省知识产权局:

经研究,现对庄建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庄建新代表对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出2点建议: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影响创新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们认为庄建新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较强。针对与检察机关相关的工作,作出以下答复:

一是严惩知识产权犯罪,强化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2023至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91件563人,起诉1828件4727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深化检察综合履职,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太仓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企业员工“携密跳槽”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针对企业涉密人员管理、跨境商业秘密传输接受机制等方面向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帮助健全完善商业秘密防泄露体系。

二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企业需求,通过设立检察联络工作站、畅通涉企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开展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畅通依法维权途径,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如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中某科技公司、陆某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中,依法严惩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入企开展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帮助被害公司堵漏建制,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大保护格局。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合作备忘录,在省级层面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商业秘密全链条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新格局。省检察院与沪浙皖检察机关会签《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关于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的若干意见》,健全长三角政策措施共商、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等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提供司法保障:一是聚焦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害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犯罪,提升办案监督质效。深化综合履职,加大对涉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民事行政监督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主动对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创新企业等市场主体联系,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听取意见建议,拓展法律监督线索来源,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三是强化内外协作,推动构建大保护格局。强化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机制,扩大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效应,推动构建有机衔接的保护体系,共同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2日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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