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经研究,现对周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正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协同发力,着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做优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做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办理。检察机关将在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着力审查涉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报酬以及工伤赔偿等类型的案件,查清真实用工关系,防止平台规避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加大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力度。对诉讼能力较弱、无法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新业态劳动者,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的职能。通过协助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调取相关材料,增强其胜诉的概率,保障其依法维权。提升执行监督办理效率。对于拿到胜诉判决的新业态劳动者,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执行监督职能,助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高效查人找物,保证劳动者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
二是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顶层设计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以来,检察公益诉讼的领域逐渐扩大,但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仍未在法律层面予以授权。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已经展开探索与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指导部分地区开展了此类案件的办理,取得了初步成效。江苏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探索力度,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三是加强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检察进社区等活动,普及劳动合同、报酬、工伤、社保、证据留存等法律知识。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法律边界,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平台依法用工。用好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制作普法宣传短片,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