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
经研究,现对谭真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与闭环管理机制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按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高检发办字【2014】80号)规定,全省检察机关对不服检察机关诉讼终结的处理决定依法进行信访终结;对于诉讼监督类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和化解工作的需要,向法院、公安机关等原办案单位提出按程序依法终结的建议。2023年以来,省检察院对7件涉检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并报请省信访联席办落实稳控责任主体。此外,对诉讼监督类信访案件,向相关机关发出终结建议219件,其中建议审判机关依法终结210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终结9件。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审核监督,规范终结程序。建立多层级审核机制,对符合终结或建议终结条件的控告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提出终结意见的,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检察长审核,重大复杂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审查和终结,确保终结决定合法、公正、严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将案件终结各环节信息录入,实现对案件终结工作的全程留痕和有效监管,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疑难案件,联合开展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工作,提高终结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终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对依法终结或建议终结的案件,注重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其诉求和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公开听证、调取原案同步录音录像查微析疑等方式,开展专业释法,努力消除争议,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健全完善终结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机关建议适时更新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信访终结的法律性质、基本原则、适用主体范围及基本程序框架,确保终结工作的规范性。强化终结制度法律效力,明确终结后重复信访的处理规则、非法信访的法律后果。
(二)强化多元主体协同配合机制。将努力健全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信息通报、意见征询、程序衔接机制。对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与信访部门和各级综治中心做好沟通协作,落实对信访人的教育疏导、救助帮扶、包保稳控等工作。对继续违法缠闹访,影响信访秩序的,与其他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共同配合,依法打击处理,形成顺畅高效、互补联动的法治合力。
(三)强化终结后动态跟踪与长效治理。省检察院将加强对终结后信访案件的动态监管,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终结案件的基本信息及核心要素,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实时可查。定期对终结案件进行复盘总结,持续优化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机制,推动从“个案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机制。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