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业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大局,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压实报告主体责任,完善奖惩工作机制,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确保该项制度高质效运行。
一、检察机关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整体情况
(一)推动形成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合力
积极统筹各方力量,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合作,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方式强化部门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沟通协作。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与区卫健委会签《关于建立医疗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系统监督模型的工作指引》,有效提高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发现率和干预率。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有关部门会签文件,进一步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压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省公安厅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推动将强制报告要求纳入旅馆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必修内容。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出台常州首个《关于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履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首次将药店纳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三是扩大线索来源。淮安、连云港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将强制报告嵌入医院诊疗系统,徐州、盐城市检察院分别推出“蓝风铃”“嫣嫣骋骋”强制报告信息系统,进一步拓宽线索反映渠道。其中,徐州市检察院推动市妇联、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组织辖属行业1.6万名从业人员注册“蓝风铃”系统。2025年以来,依据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各类线索成案共196件。
(二)切实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质效
立足案件办理,多措并举监督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确保该项制度落实落细。一是严格落实“每案倒查”。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重申“一案双查”等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每案倒查要求,推动制度落实到位。2025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倒查机制推动成案3件。二是持续加大追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会同省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印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函、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严肃开展不报告追责处理等事项。2025年以来,共推动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人员政务处罚18人次。常熟市检察院针对一民办学校校长居间调解学校老师猥亵学生未及时报告的情况,推动纪委监委对该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探索支持追究民事责任。在妥善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综合审查未成年人民事、公共利益等是否遭受损害,依法、及时开展监督,系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制侮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涉案KTV工作人员在案发时已有所察觉但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问题的情况下,支持被害人向KTV经营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
(三)多措并举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便捷高效的报告机制,进一步提升强制报告制度各有关方面参与度。一是主动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省检察院联合省委改革办在江苏电视台“黄金时间”栏目就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专门宣传解读,并联合苏州市检察院制作强制报告宣传动画在高铁列车以及苏州市7条轨道交通线路、4200余条公交线路上滚动播放,进一步扩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覆盖面与社会知晓度。省妇联围绕“妇联组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主题,通过线上视频直播方式,面向全省妇联干部、普法志愿者等开展专题培训,累计4.61万人次参与学习。二是持续提高线索报告便捷度。依托数字未检项目,持续优化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程序,将后台处理端口接入政务外网,进一步提高线索转处能力。淮安市检察院推动政府在“i淮安”APP开通强制报告举报端口,建立网上填报制度,实现及时填报、填报直达。连云港、苏州等地将强制报告平台链接至妇联、团委官方公众号,畅通网络报告渠道。三是切实增强源头治理延展度。聚焦医院、校园、宾馆等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易被发现的场所、领域,深化应报未报类案分析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苏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宾馆经营者报告不力的情况,联合公安机关试点推动旅馆业落实“紧急联系人”制度,明确发现未成年女性存在醉酒等异常状态的,及时联系专管民警查验,大幅降低犯罪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强制报告主体意识需继续加强。传统宣传普法力度、覆盖面、持续性不足,导致报告主体对强制报告的内容、途径、法律后果等缺乏全面了解,如部分教师、医生等相关职业人群对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学习程度不够深刻,对法律责任属性不明确,发现涉及强制报告线索不敏感,未能及时向公安等机关报告。部分义务主体因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选择隐而不报。二是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配套保障尚不完善。举报平台、预警系统、归口流转系统等强制报告配套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各行业、各单位强制报告主要靠责任人员自己报案或举报,制度落实配套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刚性不足。《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16条原则性规定了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应承担责任,但并未予以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涉案人员多被处以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等,旅馆业等经营性场所仅被处以数百元罚款,处罚力度有所欠缺,无法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形成震慑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办理的涉未刑事案件落实“每案必问”,反查相关义务主体有无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对于发现执行、监管不力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增强强制报告刚性,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加强与教育、卫健等部门的磋商合作,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调研等方式,强化部门间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信息流转、沟通处置等工作质效。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对教师、医生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群体的普法度,增强强制报告主体意识,确保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