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检察教育培训五年规划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下称《规划》)。《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从8部分30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系统规划和部署。
《规划》提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以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建设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推动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素质支撑。
《规划》明确了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量化指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和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检察人员,每5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550学时。乡科级领导干部、一级检察官和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检察人员,每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每名检察人员每年参加网络自学累计不少于50学时。
《规划》要求,围绕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等重点开展政治训练,突出“关键少数”政治训练,加强青年检察人员政治训练。最高检5年内对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轮训一遍,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实现全覆盖;结合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实践锻炼,分类分级开展青年检察人员培训等。
《规划》提出,聚焦“国之大者”、突出岗位特点、强化核心能力、紧扣办案需要,开展检察履职能力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需求,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对检察业务条线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检察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数字检察、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培训。立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眼于刑事检察行稳致远,针对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检察侦查不强等问题,以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检察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能力。
《规划》强调创新培训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规范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加快网络培训体系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检察教育网络培训格局。举办理论研讨会、交流会,推出一批检察教育培训研究成果,加强交流互鉴。
《规划》还在规范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课程教材建设,以及加强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刘亭亭)
以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际,对不同职务层次检察官参加培训进行明确;紧扣司法办案需要,着力强化履职核心能力;依托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逐步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检察教育网络培训格局……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下称《规划》)。为帮助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深入了解《规划》,抓好贯彻落实,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规划》进行了全面解读。
旗帜鲜明讲政治,精准施训、务实管用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下称《全国规划》);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条例》《全国规划》的落实举措。
“制定《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惯例做法和重要经验。”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介绍,《规划》通过8部分30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系统规划和部署。据介绍,《规划》有4个显著特点:
——突出落实“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根本遵循和主题主线,自觉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检察事业发展战略需求谋划教育培训工作。
——充分体现中央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以高质效检察教育培训助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精心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把握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既注意全面落实《条例》精神、《全国规划》要求,又注重总结提炼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在《规划》中进一步推广实施。
——坚持精准施训、务实管用的鲜明导向。通过设置量化指标、安排重点任务、明确工作举措等,明确了检察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长要求,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培训提出了要求。
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提升履职办案核心能力
如何在检察教育培训中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摆在首要位置?
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回应说,通过建立机制常态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作为各类各级培训班主课、必修课,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在“讲”方面,强调组织理论攻关,加强理论阐释,在“学”方面,强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机制。强调学用结合重转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力量。
记者了解到,《规划》明确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组织施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需求,加强司法检察理念引领,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
例如检察官培训围绕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注重提升独立办案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培训围绕检察实务、岗位技能等展开,着力提升支撑和服务司法办案能力;司法行政人员培训着眼懂政策、善协调、会管理、强执行,加强检察业务及司法行政事务等专业培训,针对性提升专项素能。
此外,针对检察人员的基础能力、通用能力,以及开展法律监督需掌握的核心能力的提升,《规划》提出,强化开展针对检察业务条线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检察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数字检察、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培训。统筹开展针对全体检察人员的党务党建、调查研究、公文处理、法律适用、释法说理、服务群众、媒介素养等通用能力培训。
据悉,最高检每年举办30期左右通用能力、核心能力、专项业务培训班,各省级检察院也将结合实际举办通用能力、核心能力、专项业务培训班等,确保检察人员基础能力不断夯实、核心能力不断强化。
创新方式、系统推进,加强培训资源建设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师资、课程、教材等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整体质效。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从多方面介绍了《规划》关于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的要求——
机构建设方面,紧扣落实中央提出的干部教育培训量化指标,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等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在课程安排、课程更新等方面的指标任务进行了明确。
师资建设方面,强调完善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分级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注重在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能手等优秀检察人员中遴选培养师资。
教材课程建设方面,明确每三年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分层分类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推动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优质教材建设深度衔接等。
…………
《规划》着力突出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将其作为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载体,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量和活力的重要手段。例如注重把握网络教学特点和规律,改进授课方式,提高制作水平,丰富呈现形式,提升课程质量;用好网络直播培训形式,增强现场体验感,鼓励实体班次优秀课程同步直播,扩大学员范围,实现资源共享;依托全国检察机关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检察人员教育培训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精准记录、标准化管理等。
“《规划》实施的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五年,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垒基固本的关键五年,需要高质效的检察教育培训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素质支撑。”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级检察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强化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刘亭亭)
评论丨谱写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新篇章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下称《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教育培训作出全面部署。《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深化落实党中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理论武装是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完善检察人员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系统谋划、持续用力,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发挥这一重要思想对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的指导作用,使之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干部教育培训本质上是政治教育、政治培训,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要突出政治训练的引领作用。要通过贯穿检察人员成长全周期的政治训练,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检察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青年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政治能力与担负的法律监督职责相匹配。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在于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要强化检察履职能力培训。要聚焦“国之大者”,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提高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突出岗位特点,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需求,加强司法检察理念引领,针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培训。强化核心能力,夯实检察人员履行各项职能基本素质,重点开展针对检察业务条线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检察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数字检察、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培训。紧扣办案需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检察教育培训助力培养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增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本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的目标。
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只有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标准,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要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培训质量,持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课程教材建设,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载体,提升教育培训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建设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是锻造高水平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和有力支撑。全国检察机关要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任务,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谱写检察教育培训新篇章,有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本报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