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头条 > 正文
清风苑丨江苏基层检方民事监督让企业“重获新生”
2024-05-07 09:33:00  来源:《清风苑》杂志

一起刑民交叉的虚假诉讼案,一边是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但犯罪嫌疑人潜逃,短期内没有结果;一边则是当事人450万元工程款被法院冻结,工厂内100余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的企业将濒临破产。无奈之下,当事人只得走进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自行调查取证,在查清虚假诉讼事实后,及时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成功挽救企业于危难中。近日,该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担保人的“无妄之灾”

“喂!王志吗?刘新跑了,你赶快把他借的200万元和利息还过来,否则我们就去法院起诉你!”一通来势汹汹的催债电话,打破了王志的平静生活。

王志和刘新是多年的朋友,两人在当地都小有名气。王志开了一家钢结构厂,建筑面积近15000平方米,有100余名工人,大部分是附近乡镇的农民工。刘新则开了一家花鸟市场,占地有1000多平方米。

2014年8月,刘新因手头紧张,经人介绍找到谢军借款200万元,两人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月利息1.5%。若逾期不还,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支付利息。

随后,刘新向谢军出具了借条,并请好友王志在借条上签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年后,刘新不仅没还上钱,还“玩”起了失踪。

一开始,王志不相信这个多年的“好哥们”会真的逃跑,但对方电话长期关机,加上欠下巨额赌债跑到缅甸的传闻、花鸟市场早已抵押的消息,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不久后,王志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起诉人正是谢军。对方将刘新和王志共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200万元本息及律师费。对此,王志并没放在心上,也没有出庭。

他根本不认识谢军,只是在借款合同上看见过这个名字,他侥幸地认为,自己没有拿钱,最后肯定还得找刘新。

让他没想到的是,审理过程中,谢军撤回了对刘新的起诉,被告人只剩下王志一人。而法院在王志缺席的情况下,于2014年12月9日宣判了此案,判令王志偿还200万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3个月后,一纸强制执行告知书送到了王志的面前。面对白纸黑字,王志傻眼了。他不得不承担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可是,他的手头没有这么多流动资金。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谢军主动提出,可以先还一部分,“再用你的公司作执行担保,剩下的等刘新回来再慢慢还嘛。”这是王志和谢军第一次见面,他很感激谢军的体谅,于是当场写了《担保承诺书》,以公司作为执行担保,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此后,王志陆续向谢军偿还了50余万元,谢军也没有再度催要债务。王志天真地以为,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

殊不知,这一次和解,却给自己的公司埋下了一个“大雷”。

债务莫名滚到400万

2020年12月24日,王志突然发现,公司的450万元工程款被法院冻结了。随后,他又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告知书。这一次,申请执行人变成了毛东,申请执行款变成400余万元。

王志一头雾水,毛东是谁?400万元又从何说起?

他赶紧与法院联系,这才得知,因王志没有履行上一次的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由于离上一次借款已有6年多,本息算下来已有400万元左右,所以法院冻结了450万元的工程款。

那毛东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谢军借给刘新的200万元中,实际上谢军仅出资40万元,毛东出资60万元,另一债权人易连出资100万元。

后因刘新无力偿还,三名债权人之间还打了一场民事官司。2019年6月,毛东和易连共同起诉谢军,要求其偿还160万元本金、利息。之后,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剩余的执行款均由毛东主张权利。调解书生效后,毛东便申请强制执行王志的公司财产。

公司濒临破产

“这不就是骗子吗?他们联合起来诓我一个人!”了解了事实真相的王志愤怒不已,随即向当地法院举报。

法院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并中止了执行。

2021年1月9日,公安机关发现,谢军等三人与刘新长期有多笔账务往来,且刘新有巨额欠款,存在合谋骗取担保人钱款的嫌疑,遂以刘新等人涉嫌诈骗立案。

公安机关的侦查还在继续,摆在王志面前的却是一道迫在眉睫的难题:当时正值农历年底,王志公司的工人们都在等着发工资回家过年。但450万元工程款已被冻结,王志手头可供周转的资金已然不多,他急得团团转。

无奈之下,他靠着自己多年的信用,又借了一些钱发放了部分工资,在仓促、不安中度过了春节。

假期一过,王志便急忙向公安机关打听案件进展,却被告知,由于刘新逃至国外,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谢军、毛东、易连三人构成犯罪,案件仍然在侦查中。

王志又向法院打听450万元工程款被冻结的情况,得到的结果是:如果不能证明上述三人构成犯罪,民事案件还是要继续执行。

这一下,王志彻底崩溃了,再发不出工资,公司就等于破产了!

“起死回生”

2021年4月18日上午,王志来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在12309大厅,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几度抽泣哽咽,“为什么还要执行?工人工资怎么发?我忙了一辈子的企业要完了!”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潘瑶接待了王志。听完王志的陈述,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她敏感地意识到,谢军与王志以及三名债权人之间的两次诉讼,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

不过,由于涉及刑民交叉问题,针对已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往往遵循“先刑后民”原则,待公安机关侦查有结果后再启动民事监督程序。

但王志已经等不下去了,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他的公司就会破产。对此,检察机关决定,先根据民事虚假诉讼证据标准,自行调查取证。

受理该案后,潘瑶调取了几人的所有涉案银行流水和票据存单。通过逐一比对,她发现,200万元借款中,有80万元在汇入刘新账户后,又立即从刘新账户转回到毛东账户,也就是说,200万元的借款实际只支付了120万元。

这一发现,果然印证了潘瑶之前关于虚假诉讼的判断。但为确保监督的精准性,还要进一步固定言辞证据,与书证相印证。

“民事调查由于没有强制措施,找人谈话是最难突破的环节。”潘瑶告诉记者。在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中,她详细了解了三名债权人的背景,三人中只有毛东有正当的职业。因此,她决定从最易突破的毛东入手。

一边展示在案证据,一边耐心地释法说理,在潘瑶的努力下,毛东很快陈述了实际借款仅有120万元的事实。

此外,他还主动陈述道,刘新曾从别处挪借了50万元,偿还之前的借款,但王志并不知情,他们在法院的起诉书中也隐瞒了这一事实。

固定了毛东的言辞证据后,潘瑶和她的助理又分别对谢军、易连进行了调查,两人均陈述了部分借款系虚假打款的事实。2021年5月25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两起虚假诉讼,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还来到王志的公司走访调查。他们发现,该公司因工程款被冻结,已从规模以上企业下滑为小微企业,发展陷入困境。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遂将调查、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况抄送给法院执行局,建议先解除部分查封措施。2021年6月11日,法院执行局解封了冻结的380万元工程款,王志立即发放了工人工资。

2022年1月27日,海陵区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谢军的起诉。毛东不服,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毛东对原审裁定没有上诉权,2022年5月9日裁定终结本案诉讼程序。海陵区法院根据生效文书,解除了剩余工程款的冻结,长达八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考虑到本案存在个人借款用企业作担保的经营风险,检察官依法向法定代表人王志送达了《法律风险提示函》,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在依法剥离虚假债务、解除对工程款的冻结后,王志的公司不但结清了农民工工资,而且发展经营日益向好,已恢复至规模以上企业,正积极进行转型升级。(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作者: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