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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专题报道|代表建议与检察履职同发力 办理非法开采海砂案有了“标准计算器”
2026-09-04 08:49:00  来源:检察日报

  6月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进渔村、入渔港、上渔船,开展休渔期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渔民的法律意识与守法自觉性。

  “经鉴定,本案非法采矿行为直接损害的海床面积为1574.94平方米,海洋生物资源一次性损害价值17771.14元,海洋生物资源补偿金额53313.42元……该评估结论客观、合法,请法庭予以采信。”近日,由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周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当庭出示了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精准量化生态损害报告,为案件办理提供坚实依据。

  支撑这份报告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与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今年3月联合印发的《非法开采海砂类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鉴定审查指引》(下称《指引》)。这份《指引》的诞生,凝聚了检察机关长达8年的持续跟踪与不懈推动,背后是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代表建议与检察履职同向发力的生动故事。

  破题:直面“无标准可依”之困

  非法开采海砂,既破坏国家矿产资源,也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然而,发生在海上的案件证据易灭失、侵权行为隐蔽,加之缺乏统一的生态环境修复标准和专业鉴定机构,办理此类案件长期面临“事实认定难、损害评估难、生态修复标准缺失”的瓶颈。

  2019年,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迈出“破冰”第一步。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张某等4人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盐城市附近海域违法开采海砂16万余吨。案件办理中,被告人提出涉案海域另有他人进行盗采的“幽灵抗辩”,妄图逃避责任。对于瞬息万变、没有监控、无法通过传统勘验取证的海底,明确涉案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量化损害后果等都是办案难题。

  如何破解“无标准可依”的困境?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借力“外脑”,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的团队,以及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的专家,从“涉案海砂数量与破坏海域海底地貌变化的合理性、涉案船只航行轨迹吻合性”等方面来确定因果关系,击穿张某等人的“幽灵抗辩”。

  因果关系明确后,量化损害后果成为关键。专家团队提出“共性+个性”倒推法:共性层面依据采砂量测算海床破坏体积,个性层面结合采砂深度、边坡滑塌效应核算实际受损面积。在此基础上,融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将海砂资源损害、海底生物资源损失等纳入统一考量,提出“等量海砂生态修复理念”,为恢复性司法提供了量化标尺。

  最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张某等4人四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张某等4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98.66万元。

  该案的办理带来了示范效应。2019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开采海砂公益诉讼案件31件105人,全部邀请科研力量介入,解决问题40件次,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000余万元。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实践探索,为全国层面标准制定积累了宝贵的实践样本。

  攻坚:代表建议与基层实践“同频共振”

  案件办得再多,若无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专业鉴定机构,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立足办案实践与调研成果,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印萍代表提交了《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强化监管和严格追责》的建议。她指出,在司法实践中,“生态损害赔偿仅限于可统计的渔业资源价值,缺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准,也缺少由于海砂开采造成的海岸侵蚀等预防性损害赔偿责任标准。”她呼吁检察院、法院与科研机构加强协作,搭建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

  基层办案的实践经验与人大代表的履职关切在这一刻实现了“同频共振”。印萍代表的团队长期深入连云港等海域,开展多比例尺海洋地质环境公益性调查,为检察机关出具资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提出矿产资源补偿、海洋生态修复等鉴定评估标准建议。这些创新性的评估标准,既为个案办理提供了证据支撑,也为制度构建提供了基层实践基础。

  在多方推动下,2021年6月,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设立的“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获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专门从事包括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等方面的海洋资源环境损害鉴定,截至目前已为全国检察机关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数十份。2021年7月,该中心在灌南县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专家实践基地,印萍代表所期盼的“搭建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在基层落地生根。

  破局:出台指引提供行动指南

  代表有建议,检察有呼应——

  2024年11月,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正式立项《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鉴定意见审查指引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印萍代表牵头的科研专家团队和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骨干成员联合攻关,打造能够有效支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指引文件;

  2024年12月,课题开题论证会在山东荣成召开,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法院、科研专家齐聚一堂,为指引编制凝聚智慧;

  2025年3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技术办案研讨会暨卫星遥感辅助公益诉讼技术培训在连云港召开,印萍代表系统分享技术赋能办案历程,为指引完善提供实践支撑;

  …………

  层层推进,步步夯实。2026年3月,这份凝聚了基层检察智慧、科研机构心血与人大代表关注的《非法开采海砂类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鉴定审查指引》正式出台。《指引》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砂类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审查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制度空白,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

  “8年的跟踪推动,终于迎来了开花结果的这一天。”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环境食品药品技术处负责人表示。

  连云港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连云港是一座因海而生、向海而兴的山海港城,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继续深化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的融合,依托《指引》提升办案质效,为守护碧海蓝天、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本报全媒体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孙鑫鑫 李洁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