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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供销合作”关系用来售假 如皋市检察官: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合法利益
2024-01-24 09:26:00  来源:如皋市检察院

50多岁的老王在建筑工地上经营着一家临时小卖部,售卖各种小食品、日用品。工人来买东西时,有时候会问老王有没有烟卖。老王虽然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想着送上门的生意哪有不做的道理。刚开始,他只是偶尔帮工人去附近的超市或者烟酒店带几条烟进来零卖,赚点差价,利润微薄。时间久了,由于老王能买到的香烟数量有限,而工人的需求又很旺盛,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

另一边,初一就辍学的小叶,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十多年来四处打工,谈恋爱都没钱,后来听人说卖假烟来钱快,便有样学样。小叶在网上找到假烟来源后,从2018年开始在上海、江苏等地贩卖假烟。考虑到人员流动性越大,自己出事的概率就越小,小叶便把推销的目标瞄准了工地食堂和小卖部,通过上门推销和广发名片的方式,兜售自己的假烟。

在推销过程中,小叶结识了老王,两人一拍即合,建立了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小叶以低于市场价的售价向老王提供假烟,并且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老王则负责把假烟卖给工地上的工人。工人买到烟发现有问题后,有的选择息事宁人,有的找老王退换了事。就这样,老王的假烟生意持续了一年多。

2022年3月15日,如皋市烟草专卖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一工地小卖部卖假烟。执法部门顺藤摸瓜,查到假烟正来源于小叶,并在其汽车上查扣到未销售的香烟600余条。至此,一个庞大的售假案件渐渐浮出水面,并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经查,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小叶除了向老王卖假烟外,还以同样的模式向郭某等20余人兜售假烟,销售金额达111万余元。由于部分向小叶买售假烟的人由外地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或者金额达不到刑事犯罪,2023年5月,如皋市公安局将小叶、老王等9人移送至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叶、老王等9人同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根据法律规定,应择一重罪处罚。最终,检察机关以小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老王等其余8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量刑在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7年9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6000元至60万元不等。2023年12月29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罪名定性和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

【检察官提醒】

销售假烟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也同时触犯多条法律。即便销售真烟,也需要办理相关专营专卖许可证,如果私自经营,有可能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此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作者:周华嵩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