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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建湖县检察官从《第二十条》里解读校园欺凌
2024-02-28 09:50:00  来源:建湖县检察院

春节档刚刚过去,在春节期间热映的《第二十条》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作为一部法治题材影片,片中“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引发社会共鸣。

影片中男主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因勇敢帮助遭受校园欺凌的同学而被殴打,见义勇为的行为却面临着要被行政处罚……现实中面对校园欺凌,像韩雨辰这样的勇敢者并不多,更多的孩子是如电影中的展现的那样选择沉默、回避。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这就是校园霸凌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被霸凌的孩子因羞耻感和恐惧感选择沉默,看见霸凌行为的孩子因担心惹火上身而选择明哲保身。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欺凌行为对于受害学生而言,是抹不掉的一生之痛,学生的思想、心理还不成熟,欺凌行为可能会导致被欺凌者性格变化,甚至产生抑郁等心理疾病,影响十分恶劣。

检察官普法:

那么,“校园欺凌”到底是什么呢?

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包含对“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给出了明确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主要类型有:第一种身体欺凌;第二种语言欺凌;第三种社交欺凌;第四种财务欺凌。主要表现形式有:(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4)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校园欺凌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一般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校园欺凌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再者,校园欺凌的加害者如果是未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面对霸凌我们该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呢?

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当受到欺凌时,不要沉默忍受,要学会保护自己,应立即告知学校、家长,寻求学校、家长的帮助。如有身体受伤,应第一时间到校医处就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应立刻报警,向公安机关报案,告知公安机关事发时间、地点、参与暴力欺凌人员等详细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还可以拨打12309,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我们要避免自己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受害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当别的同学被欺凌时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劝阻、报告老师、报警等,为被欺凌者提供实质性帮助。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