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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为企业纾难解困 这起竞业协议危机化解了
2024-04-19 09:1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多亏检察院同志对我们企业的关心,放在心上,提供帮助,现在案子结了,太感谢了!”4月9日上午,某企业负责人来到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向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的检察官送上锦旗。

该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次承担对外援助项目,2023年的出口业务全国同行业里排名第六,旗下拖拉机品牌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2024年2月,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企业走访中了解到,该公司前不久刚收到法院传票,正面临棘手的法律问题。原来,企业招录员工时,按照固定合同模板格式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了《员工保密及竞业协议》。正是这份固定模板格式的协议给公司带来了麻烦,一位离职两年的员工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公司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员工提出的赔偿要求,公司一开始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后该员工便直接将企业告上了法庭。公司近几年离职的员工多达数十个,案件一旦败诉,企业将面临高额的赔偿金。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经济犯罪、民事监督等部门专业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对接了解情况,并在该院服务企业月度例会上对此案进行商讨。经充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检察官认为,该名劳动者在公司就职期间担任的是人事专员,非技术性工种,并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双方已签订离职后无相关劳动争议的确认协议,该劳动者离职时,公司并未对其进行竞业限制,劳动者也未提及公司要向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事宜。且该劳动者离职后2年内就职于与该公司性质相同的企业,企业也未对此提出异议,所以该劳动者的诉求应当没有法律依据。听取检察官的法律帮助后,公司积极应诉。

2024年3月16日,盐城经开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此案,该企业也发现了自身管理的漏洞,邀请盐城经开区院检察官为其“把脉支招”。日前,企业已根据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在员工劳动合同及其他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的制度上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辖区内共有企业近4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高。该院以此案为契机,组织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深入辖区企业,针对内部监督管理、劳动合同、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普法宣讲,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持续为新质生产力提速护航。

作者:严琪 丁遥遥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