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5……”盐城工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黄金田教授手拿一把短尺,测量抽样皿中的海蜇苗伞径长度,射阳农业农村局的渔业专家也在用专业器具认真计算抽样海蜇苗只数,助手在一旁认真记录数据,他们在作增殖放流前的查验清点工作。
两次抽样测得海蜇苗伞径平均值为10.9和10.3,三次抽样后测得只数超过1350万只,“海蜇苗种规格和数量都符合放流要求!”渔业专家说。
检查完毕后,按照专家出具的修复意见的要求,船只航行至指定海域,检察干警与参加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在渔业专家的指导下,将一只只优质海蜇苗放入大海。
6月3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共同开展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为了确保放流海蜇苗的成活率,盐城工学院、射阳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渔业专家全程监督、指导放流过程。渔业专家现场详细讲解了增殖放流的程序、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放流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5月,梁某、刘某等人明知我国黄海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仍多次驾驶船只进入上述海域实施非法捕捞作业,林某等人参与实施非法收购行为。因上述行为破坏了水生态环境的稳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核实了申请人家庭情况后,为兼顾公益保护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邀请专家对增殖放流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替代性修复建议科学合理。最终,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修复意见,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要求其放流平均伞径不低于8毫米、数量不少于1350万只的海蜇苗,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此次共投放海蜇苗1600万只,8毫米伞径以上占70%,所有投放海蜇苗的种类、数量、大小均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执行,并在农业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