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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泰兴市检察院三级联动解民困
2025-04-21 09:4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要增强“检察为民”工作的主动性,持续做深做实司法救助工作,这是正在开展巡察工作的江苏省泰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提出的巡察要求。结合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工作推进的总体要求,4月10日,泰兴市检察院对司法救助的对象焦某某进行了实地回访。

2022年,焦某某因劳务致重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赔付焦某某69万余元,但因被告无履行能力,仅赔偿到位2000余元,焦某某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接手案件后,泰兴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焦某某家庭属于因案致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同时向泰州市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共计为焦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

回访过程中,控申检察负责人陆怀远与焦某某及其妻女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焦某某身体恢复情况、残疾补贴情况等,告知其若仍有困难,可以继续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争取社会救助。焦某某及其妻女再次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表示感谢,表示今后将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

泰兴市检察院自2024年以来,聚焦退伍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依托与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17家单位会签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以及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的涉军救助衔接机制,持续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再次与市民政局和部分乡镇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救助回访,防止被救助人再次因困返贫。

作者:陆怀远 张杨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