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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公职监护 溧阳检察创新机制破解特殊群体照护难题
2025-04-21 09:4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张左的司法救助金,村委会已经收到了,多亏有检察官解了他的燃眉之急,现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相关材料也已经准备好了,我代表村里和这家人,真心感谢您!”4月3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王乔再次接到了张左所在村委会李书记的电话,这场共同守护还在继续。

59岁的张左多年前便被诊断为躁狂、抑郁症,6年前被评定为精神二级残疾人,父母均已离世,无配偶子女,独居至今。2023年12月8日,张左因交通事故被紧急送医抢救,医院联系了张左唯一的哥哥张尔,但张尔称在外地打工,无法前来,之后便失去了联系。

弟弟出了事故,哥哥为何避而不见?原来二人父母去世时,哥哥张尔才刚刚成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张尔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就在几年前,张尔的妻子也患上重病,为给妻子治疗欠下了不少债务,生活窘迫的他实在难以顾及张左。

治疗期间,医院联系到了张左所在的村委会,希望他们能够想办法联系张尔为张左办理出院手续。村委会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张尔,但其拒绝了村委会的请求。面对张尔的再三推脱,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医院提出由村委会办理出院手续,住院费用等交通事故赔偿款下来后再行支付,但是医院及保险公司均认为村委会无权处理,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在溧阳市检察院开展“三官一律”进网格、“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中,村委会向进网格的检察干警反映了张左滞留医院的情况,检察官立即向李书记释明了法律上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认定及公职监护的相关规定。村委会成员商定,表示愿意履行公职监护人职责,但对证据收集、法律政策、人员选定、经费支出等方面还有顾虑,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

2024年5月30日,溧阳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张左所在村委会的支持起诉申请。2024年7月4日,溧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溧阳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鉴于张左唯一近亲属张尔欠缺监护能力,且拒绝对张左无民事行为能力提出申请认定;张左所在村委会愿意且具备履行监护条件,其为保护张左的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监护人。2024年10月28日,经委托鉴定,溧阳市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张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村委会为张左的监护人。

因张左缺乏收入来源,且仍需住院治疗,后续损害赔偿诉讼亦需支出费用,溧阳市检察院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1万元,由村委会代理张左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作者:耿祯 郎建强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