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两起故意伤害案引入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成功促成三起案件的被害人与嫌疑人达成和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社会关系得到有效修复。
三起案件均由陌生人之间的琐事纠纷激化而引发,但因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均比较小,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若简单“一诉了之”可能加深双方积怨,为此,检察官摒弃“构罪即诉”思维,多次在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协调,力求矛盾化解最优方案。
为化解矛盾,相城区检察院控申与刑检部门融合履职,依托本院“刑事和解工作室”,邀请金牌调解员共同从法理、情理、事理三方面向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检察官引导犯罪嫌疑人正视错误、主动担责,同时向案件双方当事人解释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确保双方根据自己真实意愿作出决定。最终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案件当事人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
从拳脚相向到握手言和,相城区检察院以“介入早一步、调解深一度、关怀多一分”的工作理念,让刑事和解成为消弭社会戾气的司法良方,彰显了办好小案件、守护大民生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