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司法+行政”一案双查 泰兴市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让非法狩猎无处遁形
2025-05-21 09:5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不起诉≠不处罚”,这一理念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的重要准则。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尹某、顾某非法狩猎案,正是践行这一理念的生动案例,通过“司法+行政”协同治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链条追责。

2021年至2024年期间,尹某与顾某在利益驱使下,罔顾法律规定,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禁猎区域采用架设丝网诱捕的禁用方式,非法捕猎鸟类79只。

这些被捕猎的鸟类,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行为不仅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更对生态平衡造成负面影响。案件被公安机关侦破后,以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至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与司法程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与情节。经综合考量,认定尹某、顾某虽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二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并主动承担生态资源修复费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实现法律责任的完整闭环,该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迅速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作进一步审查,真正实现了“一案双查”。

行政检察部门经过深入核查发现,尹某、顾某在禁猎区使用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意见书。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秉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对尹某、顾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让违法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戒。

近年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5件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确保了“罚当其错”。在实践中,该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方式,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以司法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