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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出智出力 提升护航发展贡献度
2025-05-21 09:5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就在今年1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斌作为立法联系点专家之一,参加了此次立法的修改意见征集会议。他提出的建议,最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正式发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删除了草案中关于“典范”“合格”的表述。张斌的故事,正是海门检察院提升护航发展“贡献度”的生动事例。

近年来,海门区2024年新登记企业3838户,年末累计3.43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260户,年末累计11.19万户。海门的经营主体发展令人瞩目,折射出海门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们充满信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这背后,同样有检察机关的身影。

海门区检察院精准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该院开展涉企生效裁判监督,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深入推进支持起诉工作,切实增强守法企业经营者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在办理的南通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涉案公司股权发生变更,股东、经营方向等有重大调整,决定大规模人员调整,因案涉人数多,补偿金额大,处理不当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海门区检察院主动介入,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确定诉求、争议焦点和调解方案,参与仲裁庭前调解,最终成功帮助128名职工获得总计1600余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涉案公司也得以在短期内实现股权变更后的平稳过渡,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较好。”海门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为从源头预防企业法律风险,该院携手生态环境部门、工商联等力量,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分布状况与法治需求,在全区先后设立10家“蓝绿护企驿站”,定制了针对企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我们企业不仅可以学到生态环境政策,也能享受法律咨询服务,一举多得。”相关企业负责人对“蓝绿护企驿站”的设立赞不绝口。

作者:杨杰 赵夏青 郎建强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