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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强制报告制度 及时反映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线索
2025-06-03 09:5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我代表此次受聘的1186名‘未成年人成长观察员’郑重承诺,积极承担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调查取证……”5月29日上午,在江苏省常州市零售药店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启动仪式上,常州经开区药事服务站站长曹秋微作为观察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此次启动仪式由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旨在鼓励、倡导药品零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积极承担强制报告责任。在启动仪式上,全市1186名药店工作人员受聘担任“未成年人成长观察员”。

2024年2月,溧阳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曾独自前往药房购买避孕药。因药店工作人员未对疑似遭受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关注,售药后也未及时报案,致使该案未能及时被发现。同年3月,针对未成年人在药店购药可能暗藏不法侵害线索问题,溧阳市检察院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39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发现11件案件存在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和暴力伤害后,单独或与同伴一起前往药店购买避孕类、跌打损伤类药物。该院还了解到,部分未成年人在药店购买含有可待因、罂粟壳、阿片粉等剂量较大药物提神产生快感,逐渐上瘾形成依赖性。

“药店有为顾客提供药学服务、用药指导的责任,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条件,具备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的便利性,应该纳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溧阳市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主任谢靖说。3月21日,该院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将药店列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落实询问、登记、报告等规定,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线索。2024年5月30日,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履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将溧阳市392家药店纳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

为推广溧阳市经验做法,进一步织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网,常州市人大代表舒文等在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将全市药店纳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的建议。2025年5月26日,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7家单位出台《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市推行。

作者:王晴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