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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兼职骗局套取大学生个人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5-07-02 09: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以“高薪兼职”为幌子,获取应聘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刘某、秦某有期徒刑三年,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2023年夏天,常州多所高校的学生收到某中介发来的一则招聘信息:兼职工作,每天2小时,日结100元至200元。当时正在找工作的大三学生小林回忆,收到信息后,他和同学根据中介的指示来到了位于大学城附近的某人才市场。工作人员接待他们后,没有任何面试,直接让他们填了两张采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表格,随后指导他们注册开通淘宝店铺,并下载、注册了一些社交平台App。很快,工作人员就告知小林“今天的兼职结束了”,还痛快地给他结清了200元工资。

像小林这样来登记个人信息的学生不在少数。据统计,短短两个月,有数百名大学生在这家人才市场完成了“信息采集”。这些找“兼职”的学生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信息正在被暗中交易。同年8月,武进警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对某人才市场展开调查,很快,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原来,2022年8月,张某创办了某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劳务招聘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2023年6月,安徽的丁某(另案处理)找到张某想要合作。丁某称,张某可以以招聘为名找人注册淘宝店铺,然后将注册的店铺以及注册人的个人信息打包出售给上线秦某,这些注册的店铺则被专门用来销售假冒商品。

于是,张某便将目标瞄准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且希望通过兼职赚快钱的大学生。自2023年6月起,张某伙同刘某等人共同经营某人才市场。张某负责招募人员,刘某等人负责帮兼职人员注册淘宝、支付宝账户,后将账户信息邮寄给丁某。2023年6月至8月,张某、刘某共计向下线林某(另案处理)收购和注册了594个淘宝账户发送给丁某,获利5.7万余元。

丁某收到账户信息后倒卖给秦某,秦某再倒卖给不同的上线用于开设销售假货的淘宝店铺。经查,丁某从中获利5.6万余元,秦某获利14.4万余元。

今年3月,该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刘某、秦某三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编辑:刘雨霏